教学建设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首批新文科、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 哈尔滨广厦学院 时间: 2024-08-08

各学院:

  为做好黑龙江省首批新文科、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我省首次认定的 113 项省级新文科、50 项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

  二、结题评议

  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新文科、新农科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结题审核结论分为: 优秀、通过、不通过。

  三、项目清理与变更

  请各单位在 8 月 11日前登录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智慧平台提交相应项目信息资料 (以下简称“项目平台”)( 网址“https: //hlj.microton.cn )。

  1.项目变更。对项目负责人调离、退休等需要变更的项目,提交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黑龙江省新文科/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项目调整申请单》 (附件1)

  2.项目延期。申请项目延期,需提交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黑龙江省新文科/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项目延期申请单》 (附件1)。申请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1年,延期项目结题验收另行通知。

  3.项目撤销。申请项目撤销,需提交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黑龙江省新文科/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项目撤销申请单》 (附件2)。

  四、结题材料报送与要求

  1.材料报送。各单位结题审核工作完成后,请于 8 月29 日前登录项目平台,完成材料电子版报送。结题材料主要包括: 立项申请书、结题验收书 (附件3) 、项目成果 (包括相关论文、著作、奖励、研究报告、实践成果等能证明应用效果和推广价值的材料)等支撑材料,请将上述材料原件扫描后,合并制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大小不超过 30M),命名为“学校名称-主持人姓名-项目编号-结题材料”上传平台。

  2.有关要求。论文、著作等支撑材料要有新闻出版署刊号,内容和项目高度相关。研究报告不少于 5000 字,查重率低于20%.实践成果为结题要件的项目数量不超过本校结题项目的三分之,并需参加结题答辩。

  联系人:焦森

  联系方式:18604262562

  附件: 1.项目调整/延期申请单

  2.项目撤销申请单

  3.项目结题验收书

  教务处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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