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处

关于做好“十一”假期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哈尔滨广厦学院 时间: 2023-09-22

  根据学校“十一”放假通知,请各学院做好2023年“十一”国庆假期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

  “十一”国庆节放假前,各学院要召开主题班会,对学生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特别是加强反诈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政治安全、饮食安全、毕业生就业安全等方面进行安全教育,不断强化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一)教育学生特别重视人身、财物安全。从“关爱生命、珍惜生命”出发,教育学生防火、防溺水、防诈骗、远离传销、远离网络借贷;严禁任何单位及个人擅自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旅游;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要选乘正规的交通工具,不搭乘“三无”车辆,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回家往返途中的交通安全和沿途携带财物的保管。

  (二)教育学生遵纪守法,确保校园安定稳定。学生严禁酗酒,留校学生严禁晚归、不归及留宿外来人员;不参加任何不文明及有损大学生形象的活动;文明上网,不沉迷游戏,不上传、下载、查阅和传播有害信息。

  (三)教育学生注意节假日期间饮食卫生安全。提醒同学注意个人饮食卫生,不购买“三无”食品;留校同学尽量在学院食堂就餐,不到校外无卫生保障的摊点进食,自觉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同时,加强体育锻炼,掌握各类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和防控手段,实现有效预防。

  (四)教育学生要保持宿舍环境卫生,做到每日通风,定期开展内务卫生大扫除,保证寝室干净、整洁、有序。做好个人卫生,定期晾晒、洗涤被褥及个人衣物。合理安排作息,不熬夜,充分休息,适当运动。

  (五)教育毕业生在寻找实习单位,求职的过程中,不法分子会利用毕业生实习就业心切的心理,以高薪资、高福利为诱饵进行恶性欺诈。要注意鉴别招聘信息和招聘公司的合法性,尽量通过正规途径获取就业信息;应选择在应聘单位办公地方和正常上班时间接受面试,并通过对方的办公电话进行核实;加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尤其是家庭电话、家庭详细情况;加强对传销组织的警惕,不要签订以推广、促销、“培训贷”为名的民事协议;注意实习期间的个人安全。

二、做好学生假期去向管理和在校学生管理工作

  1.各学院辅导员要在假期前后集中组织查课查寝,保证学生出勤率,严禁学生未经请假提前离校、延期返校。各学院以年级、班级、社团等名义组织集体游玩活动需报备到所在学院同意,并要求第一责任人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十一”假期结束后要统一组织学生返校签到,及时统计学生返校情况,第一时间与未返校学生及家长取得联系,确认未返校原因,对延迟返校的学生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2.建立学生动态监控管理网络,严格学生去向管理,请及时填报《哈尔滨广厦学院假期学生去向登记表》、《哈尔滨广厦学院假期留校住宿情况登记表》并及时上报学生工作处。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的骨干作用,在年级、班级、寝室指定学生信息员明确信息员的职责范围和主要任务,要求信息员对所负责学生群体的思想状况、课堂出勤情况、每日归寝情况、离校去向情况、卫生防疫情况等准确掌握,并定期向辅导员汇报。

  3.各学院做好心理关注对象、学业困难学生、“不良信贷”学生、情感危机学生等特殊学生群体和个人的关注帮扶工作,密切关注其思想行为动态,做好心理疏导和安全稳定工作。

三、落实假期值班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值班人员24小时在校在岗,保持通讯畅通,遇有突发紧急情况要做到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报送。值班辅导员要深入学生寝室,排查各类隐患,了解在校学生生活情况,杜绝留宿他人和使用违章电器、饲养动物、私藏管制刀具、存储或传播非法音像制品等违规违纪行为,及时消除寝室安全隐患和其他各类不稳定因素。同时各学院要做好安全稳定突发事件的预防工作,发动学生干部力量,建立顺畅的信息反馈机制,及时全面的掌握学生动向,特别是对于重点关注学生群体要做到知去向、知目的、知返程。

  学生工作处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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