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12月4日的钟声敲响,我们迎来了我国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我国现行宪法于1982年12月4日由第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并公布施行,历经1988年至2018年五次修正,始终与国家发展同频共振;2014年1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决定,将每年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让法治信仰走进大众生活。

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我国所有法律法规都必须以宪法为依据,不得与之抵触,全国各族人民、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宪法以法律形式确认了各族人民的奋斗成果,规定了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既是国家权力的规范书,更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明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核心原则。
宪法的权威需要每个人的维护,我们应主动学习宪法知识,通过宪法晨读、线上科普、案例解读等方式,读懂自身权利与义务,让法治意识入脑入心;遵守宪法原则,尊重他人的平等权、隐私权、劳动权,不传播违法信息,不参与侵权行为,从日常言行践行法治理念;学会依法维权,当自身权益受损时,通过12309检察服务中心、法律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树立“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积极传播法治精神,向家人朋友普及宪法知识,让宪法守护覆盖更多人,共同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12·4国家宪法日,是法治宣传的节点,更是全民守宪的起点。宪法从来不是遥远的“国家大事”,而是藏在柴米油盐里的安心、藏在公平正义中的底气。让我们带着对宪法的敬畏与认同,将法治精神融入生活点滴,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让宪法之光照亮每一个角落,守护每个人的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