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普通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代收费与双学位、双专业、辅修专业等收费标准的通知》(黑教联〔2010〕65号)和《哈尔滨广厦学院辅修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修订)》(哈广厦院发〔2025〕12号)等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辅修学位(专业)收费标准按每学分500元人民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6日至2026年1月26日。
哈尔滨广厦学院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