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普通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代收费与双学位、双专业、辅修专业等收费标准的通知》(黑教联﹝2010﹞65号)及《哈尔滨广厦学院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哈广厦院发﹝2024﹞21号)等文件要求,我校开设的微专业收费标准为我校在籍学生每学分100元人民币,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8日至2026年1月10日(15个工作日)。
哈尔滨广厦学院
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