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

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来源: 哈尔滨广厦学院 时间: 2021-03-10

  各二级学院:

  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计划安排,2021届毕业生将进入毕业实习教学阶段,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形势下,确保2021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要求各类实习学生实习地为低风险地区,实习单位为无疫情单位,学生实习期间按防疫要求做好防疫措施,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毕业实习工作高质量顺利完成。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毕业实习,使学生巩固所学的理论知识,应用所学的知识去观察、分析和解决生产、管理、建设第一线实际中所遇到的问题,从而锻炼和提高毕业生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实际能力,开阔视野,提高就业竞争力,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毕业实习的组织和管理,学院成立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陈西峰

  副组长:韩毓洁、龙和平、吴来山

  成 员:王静 张丹 张剑 梅长青 赵云龙 赫英

  秘 书:强丽双

  各二级学院须成立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并由二级学院院长担任组长,二级学院组织机构由各院自行安排。毕业实习工作由教务处协调和管理,各二级学院具体组织实施。各二级学院结合专业特点,制定2021届毕业生各专业毕业实习计划安排(3月12日前上交教务处备案),确保实习效果。

  三、组织管理

  1.动员培训

  各二级学院在毕业实习开始前线上召开实习动员大会,通过动员培训让学生明确实习的目的、要求和需要完成的主要任务及考核的方式,尤其是加强法制观念、纪律制度和安全教育,坚决杜绝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告知学生需要购买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保险。

  各二级学院要与学生签订《学生毕业实习安全事项承诺书》,并做好存档。

  2.落实指导教师

  按照每位学生都有指导教师指导的原则,将实习指导教师落实到位。学生实习期间,要安排指导教师利用电话、手机、QQ、E-mail、微信等方式与学生保持联系,并做好毕业实习的指导记录(详见附件2)加强对学生的指导。根据毕业实习安排要组织好相应的检查督导工作。

  3.集中实习的要求

  各二级学院委托校企实习基地承担学生的毕业实习任务,进行集中实习。该单位须指派专人负责学生的全面指导工作,学生校内指导教师协助实习单位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和技术指导。实习结束后,要由实习单位填写学生实习手册中的《哈尔滨广厦学院毕业生毕业实习鉴定表》的内容,给出实习成绩,并加盖公章,毕业实习手册由学生返校后交到校内指导教师。

  4.分散实习的要求

  分散实习学生应提交申请,教研室主任、二级学院院长签字同意后可以参加分散实习。分散实习的学生须每周至少与指导教师保持一次联系,及时汇报实习的基本情况。实习结束后,要由实习单位认真填写学校制定的《哈尔滨广厦学院毕业生毕业实习鉴定表》的内容,给出实习成绩,并加盖公章,毕业实习手册由学生返校后交到校内指导教师。

  5.其他情况实习要求:

  对于没有条件实习的学生(因疫情防控限制、个人特殊原因等因素不能参加集中/分散实习的学生),各专业应另行安排毕业实习任务,做好毕业实习工作。

  6.实习时间安排

  根据教学计划,2021届本科毕业生从2021年3月8日至2021年5月2日期间进行毕业实习,各二级学院应根据各自专业特点和毕业实习大纲制定各自专业实习时间安排。

  7.成绩管理

  实习成绩评定:实习结束时,由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实习手册中实习报告、实习单位鉴定、实习周记等综合评定实习成绩。毕业实习成绩进入学生的学籍档案;各二级学院应妥善保管学生毕业实习材料备查。

  四、认真做好毕业实习总结及材料归档工作

  1.在学生返校后,各二级学院要组织召开各专业毕业实习学生座谈会和毕业实习总结会,及时总结、分析实习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实习结束一周后将各专业毕业实习总结上交教务处备案,

  3.各二级学院按学校要求对毕业实习教学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

  附件1:2021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安排进程表

  附件2:2021届毕业生毕业实习指导记录

  附件3:2021届毕业生毕业实习情况统计表

  教务处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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