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能

计划财务处

来源: 哈尔滨广厦学院 时间: 2019-09-17

计划财务处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的日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及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学校的资金运行以及进行会计监督等项工作的专业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范围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等相关法规,建立健全学校的会计核算、财务监督和有关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的完整、准确、真实、可靠。

2.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制定学年度的预算报告,并根据决算的执行情况加以分析,给予领导有效的数据支撑。

3.全面规范本学校的各项会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保证会计工作的有序进行。

4.对学校的财务资金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和预测,提出资金使用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5.负责制定学校内部有关财务管理文件,不断建立和完善各种财务规章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6.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财政、税务、物价局等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维护学校的正当权益。

7.合理利用学校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控制各项财务收支,开源节流,增收节支,为学校的建设与发展提供可靠的财务保障。

8.根据财务制度,组织、监控学校日常财务事务,保证良好的财务服务。

9.负责与学校财务工作有关的其他事宜。

10.及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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