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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哈尔滨广厦学院 时间: 2021-04-29

  各二级学院:

  为扎实做好合格评估整改工作,深入了解教学运行状况,保证教学秩序良好运行,持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定于2020年5月6日至5月21日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及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继续实行校院两级检查制度,领导小组构成如下:

  (一)学校领导小组

  组 长:陈西峰

  副组长:韩毓洁

  成 员: 吴来山、张剑、梅常青、王莫楠、王 静、李伟、张执国、郭 鑫、吴爱群、赫 英、赵云龙、曹传民

  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二)二级学院领导小组

  各二级学院由院长牵头,组成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二.检查内容

  (一)理论教学(填写附件1-3)

  1.教案、讲稿完成情况:重点对新教师(期初教案未检查过的本学期任课教师)教案、讲稿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新教师教案是否规范。根据《哈尔滨广厦学院教案撰写要求》本学期各门课程教案应全部完成,并按要求装订,各二级学院提供新教师目录(填写附件1)。

  2.教学进度执行情况:重点全体教师检查教学大纲、教学日历实验指导书、作业(实验报告)的完成及执行进度以及过程性考核材料的齐备情况(填写附件2)检查教师课堂授课质量、学生课堂学习状态。

  3.课堂教学情况:各二级学院以教研室为单位,组织对全体专、兼职教师听课。新聘专职教师由二级学院院长或教研室主任听课,并填写《哈尔滨广厦学院课堂教学听课表》。按照《哈尔滨广厦学院关于听课制度的有关要求》落实听课次数。听课后评价材料交于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4.过程性考核情况:重点检查考试改革过程性材料。其中包括每门课程考核体系和评价标准。并根据标准准备过程性材料。原则上每门课程至期中教学检查时至少要有1次项目或任务考核(填写附件2)。

  5.辅导答疑情况:重点检查二级学院专职教师每周至少一次的辅导答疑情况,各二级学院提供《专职教师辅导答疑登记薄》备查。

  6.成绩分析情况: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卷面成绩及总评成绩分析情况(填写附件3)。

  7.教研室活动开展情况:重点检查教研室活动计划执行情况、活动记录。

  (二)实践教学(填写附件4-6)

  1.实验课、综合实训、课程设计准备情况,包括:指导教师安排、指导书(教材)、任务书、进度表、实验报告批阅等(完成附件4)。

  2.毕业实习安排、毕业实习指导及实习基地建设管理情况(完成附件5)。

  3.毕业论文(设计)

  按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进程要求,各二级学院检查论文指导教师职称及指导人数是否符合要求,学生选题是否紧密结合生产和社会实际,难度、工作量是否适当。同时《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中要体现在学生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中调研的情况、指导教师在维普管理系统中认真填写《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学院填写《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及《2021届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及指导教师汇总表》(完成附件6)。

  (三)组织开展学生座谈(填写附件7)

  各二级学院要组织召开学生座谈会,及时了解学生对各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时要求兼顾学生的年级和专业,参加座谈人数不少于20人,并认真填写《学生座谈会记录》。

三.提交材料要求

  1.各二级学院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及存在问题制订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计划,并于5月9日前提交教务处。

  2.各二级学院5月14日前完成自检自查工作,检查过程填写附件1- 7,于5月16日前提交教务处。

  3.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于5月20日前提交教务处。

  4.提交的所有材料按“哈尔滨广厦学院教务处行文规范”打印上报教务处存档。纸质版材料需部门盖章、领导签字;电子版材料发送给教务处孙丽娜老师。

  附:期中教学检查日程安排表

  附件:1.新教师教案情况自查结果汇总表

  2.教学文件及执行情况自查结果汇总表;

  3.2020-2021第一学期成绩分析情况;

  4.校内实践教学自查情况汇总;

  5.毕业实习及实习基地自查情况汇总;

  6.2021届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及指导教师汇总表。

  7.学生座谈会记录

  教务处

  网络与实验实训中心

  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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