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哈尔滨广厦学院 时间: 2023-11-27

  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梳理本学期各项教学工作开展及完成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教务处定于15周-16周(11月27日至12月8日)组织开展期末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期末教学检查的组织与实施

(一)学校教学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陈西峰、李忠祥

  副组长:韩毓洁、朱兴文、周广欢

  成 员:杨宏志、丁波、赵云龙、曹传民、郭红、林学伟

  王莫楠、王静、高长顺、张丹、张执国、吴爱群

  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二)各二级学院成立期末教学检查小组,由各二级学院院长为组长,教学副院长为副组长,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等为主要成员。

二、检查方式

  检查采取自检自查的方式进行。重点检查本学期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执行情况,教学运行情况及管理工作中存在哪些不足,并思考下学期如何整改,撰写自查工作总结。

检查内容

  1.检查本学期期末检查中所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2.教学基本文件归档情况;

  3.检查下学期开课、任课、排课准备情况,教师授课任务布置情况。

四、检查要求

  1.期末教学检查是教学运行管理的重要环节,请各二级学院务必给予重视,认真部署,深入分析,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管理质量。

  2.各二级学院要以期末教学检查为契机,对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做出认真检查和全面梳理,特别要加强试卷质量分析、规范阅卷工作。

  3.各二级学院务必严抓教学纪律,严格教学规范,确保教学管理不放松、教学标准不降低、教学秩序不混乱、教学质量不滑坡,保证本学期各项教学工作顺利结束。

五、材料提交时间

  各二级学院形成期末教学检查总结材料,并于12月8日16点前将检查总结及附件(纸质签字版及电子版),按照“哈尔滨广厦学院教务处行文规范”要求打印上报教务处,存档交至教务处韩老师。

  附件: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自查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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