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哈尔滨广厦学院 时间: 2023-10-09

  各二级学院:

  为了做好教育、教学工作,深入了解教学运行状况,保证教学秩序良好运行,持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定于第8周- 9周(2023年10月9日至10月20日)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一)学校领导小组

  组 长:陈西峰、李忠祥

  副组长:韩毓洁、朱兴文、周广欢

  成 员: 杨宏志、丁波、赵云龙、曹传民、郭红、林学伟

  王莫楠、王静、高长顺、张丹、张执国、吴爱群

  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二)二级学院领导小组

  各二级学院组成以院长为组长,教学副院长、教研室主任及骨干教师组成的教学检查工作小组。

  采取二级学院自检自查,学校领导小组抽查、走访、座谈相结合的形式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三、

(一)理论教学

  1.教学计划执行情况

  检查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教学日历等教学文件的执行情况(附件1)。

  2.课堂教学情况

  (1)听课情况

  检查教师按时上下课情况,学生出勤及听课状态等。重点加强对新入职教师、评职教师、转正教师、兼职教师、实验(训)课程的课堂教学质量检查,将听课情况填入《哈尔滨广厦学院课堂教学评价表》(附件2)。

  (2)辅导答疑及教研室活动开展情况

  检查教师辅导答疑情况(完成数量和质量),并提供《教师辅导答疑登记薄》备查。检查教研室活动计划执行及活动记录情况。

(二)实践教学

  1.实验课、综合实训、课程设计准备情况,包括:指导教师安排、指导书(教材)、进度表、实验报告批阅等。

  2.专业综合实训及实习基地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

  3.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及指导教师汇总表(附件4)。

  重点检查论文选题情况、任务书撰写完成情况是否符合学校要求。

  分别召开校、院两级教师及学生座谈会,全面了解教师、学生对各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校级座谈会由教学研究与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中心牵头负责(成员包括教务处、学工处、网络中心以及后勤保卫处等),院级座谈会由二级学院负责,并填写《教师座谈会记录》(附件5)及《学生座谈会记录》(附件6),同时按照教学研究与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中心要求组织学生开展学生评教活动。

  各二级学院按照本通知要求,制订期中教学检查的工作计划,针对本学院特点及存在的突出问题,自行安排检查形式及时间。检查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形成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材料,并按“哈尔滨广厦学院教务处行文规范”要求打印上报教务处存档。除《领导干部听课评价表》以外其它材料均需提交纸质版签字材料及电子版材料至教务处于老师,具体上交材料时间如下:

  1.各二级学院于10月11日16:00前提交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计划至教务处。

  2.各二级学院于10月20日16:00前提交期中教学检查总结及相关附件至教务处。

  3.各二级学院于10月20日16:00前提交附件2《领导干部听课评价表》至教学研究与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李老师。

  附件:1.《教学文件及执行情况自查结果汇总表》;

  2.《哈尔滨广厦学院课堂教学评价表》;

  3.《专业综合实训及实习基地自查情况汇总表》;

  4.《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及指导教师汇总表》;

  5.《教师座谈会记录表》;

  6.《学生座谈会记录表》。

  教务处、教学研究与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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