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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指南

来源: 哈尔滨广厦学院 时间: 2023-05-23

一、步行篇

  1.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靠右边行走。

  2.穿越马路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不得闯红灯。

  3.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人行道,要左顾右盼,注意车辆来往,不准追逐,奔跑。

  4.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

  5.有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

  6.禁止翻越、倚坐人行道与车行道间的护栏和隔离墩,更严禁对护栏、隔离墩及其他交通设施如信号灯、标志、标线等进行破坏。

  7.禁止在道路上爬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掷物击车。不向驾乘人员泼污水、扔石子、骂脏话,更不得砸玻璃、戳轮胎。

  8.严禁在道路上设置石头、木棒等障碍物,更不准挖掘,损毁公路、铁道路基路面和堵塞公路、铁路边的排水沟。

  9.禁止攀折、毁损公路、铁路、河流两旁的树木。

  10.横过道路时,不要突然改变行走路线,突然猛跑,突然往后退,以防来车驾驶员措手不及,发生危险。

二、骑行篇

  1.出行前要先检查一下车辆的铃、闸、锁是否齐全有效,记得配戴安全头盔。

  2.在道路上要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未划分车道要靠右行驶。

  3.通过路口时要严守信号,停车不要越过停车线。

  4.不要骑车逆行。

  5.不扶肩并行,不双手离开车把骑车。不攀扶其他车辆,不互相追逐等。

  6.车闸失效时,须下车推行。

  7.骑车转弯时要伸手示意,不要强行猛拐。

  8.不要醉酒骑车。

  9.不要超员载人。

三、乘车篇

  1.上车后,扶好或坐好,不故意拥挤。

  2.乘车过程中,不把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向车外,不向车外抛洒物品。乘车过程中,保管好自己的财物。

  3.所乘车辆靠站停止前,不要向车门方向涌动。车辆停稳后,先下后上,按顺序上下车。

  4.不在机动车道上等候车辆或者招呼营运汽车;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

  5.不携带易燃、易爆、强腐蚀性等违禁物品乘车。

  6.所乘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要听从司机等乘务人员指挥。

  7.出行时一定乘坐正规客运车辆,拒乘“黑车”。

四、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1.保护现场

  事故现场的勘查结论是划分事故责任的依据之一,若现场没有保护好会给交通事故的处理带来困难,造成“有理说不清”的情况。

2.及时报案

  无论在校外还是在校内,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首先想到的是及时报案,这有利于事故的公正处理。若在校内发生交通事故,除了及时报案外,还应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由学校出面处理有关事宜。

3.控制肇事者

  若肇事者想逃脱一定要设法控制,若实在无法控制也要记住肇事车辆的车牌号等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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