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处

关于做好2022届毕业生登记表审查盖章工作的通知

来源: 哈尔滨广厦学院 时间: 2022-04-08

  各二级学院:

  毕业生登记表是毕业生档案中最重要的内容,是用人单位考察学生学历的重要依据之一。为了做好毕业生登记表审查工作,保证毕业生登记表能够客观准确的评价毕业生总体表现,确保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规范。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毕业生登记表审查时间

  2022年4月11日-5月30日期间

  二、审查要求

  (一)填写规范审查:

  1.严格按照要求填写相关项目,不要漏填,所填内容务必详细、准确、真实;手写学生务必用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不要用彩色笔、圆珠笔填写。

  2.使用统一、规范、标准的学校、专业等名称的全称,避免使用简写称谓(如“艺传学院”、“财管”等等);

  3.主要学习经历的填写(必填)必须从高中或中专学习经历开始

  4.“自我鉴定”(必填)栏内容应就本人在大学学习期间的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进步情况,要从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表现准确、客观地评价自己,以便在今后的学习、工作中发扬优点,克服缺点。字数应不少于800字。

  5.组织鉴定部分(必填),学生在校思想、学习、生活情况如实填写。

  6.基层组织意见部分(必填),二级学院认真详细填写,不能简单填写“同意推荐”等意见,盖章部分须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7.填写日期需要填写为2022年5月-6月之间日期,可参照下发的模板日期要求。

  8.毕业生实习单位、毕业生论文题目、毕业生特长、工作意愿等信息需要如实填写(必填)

  (二)材料审查

  1.我校2022届毕业生《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已于上学年进行了发放。材料在校的按照上学年材料要求填写填报提交。

  2.如因疫情防控期间,毕业生尚未能返校提交材料,也无法进行快递邮寄的特殊学生。本着服务毕业生的宗旨,各学院可组织学生进行填报电子《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并于规定日期内将毕业生登记表电子版进行收齐审核,确保填写内容真实,填写相应组织鉴定等内容,最后由所在二级学院完成电子打印、归档。电子打印的方式为A4、A3版输出,胶装、骑缝装订。各学院代为打印收取费用必须符合市场要求,不得超出市场价格。

  三、盖章时间:

  自审核之日起,各学院完成任务后,统一申请OA组织加盖公章,以学院完成任务进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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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注意事项

  1.辅导员要加强指导,做到严肃认真、准确、诚实。毕业生应认真听取老师和同学的意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恰如其分地做出总结鉴定;

  2.因材料非常重要,请务必通知每个毕业生及时办理、及时上交。毕业的学生都填写毕业生登记表,不考虑能否毕业,正常将毕业生登记表装入学生档案,如学生未能毕业,提取档案时将会抽出学生登记表;

  3.为确保毕业生档案的完整性,未按要求填写的登记表不能装档,个人档案将不予寄送;

  五、工作要求

  1.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要在本学院组织审查小组,组织开展毕业生登记表审查工作,查摆毕业生登记表填写问题,确保毕业生登记表填写完整规范、无涂改、无错别字。

  2.二级学院完成审查后,需将毕业生登记表汇总盖章工作后,将本学院毕业生登记表装档,并于5月3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登记表送交至主楼0111学生事务中心审查(不受理个人提交审查)。

  3.学生工作处审查结束后,提出整改意见,各二级学院需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二次提交审查。审查全部合格后约盖公章。

  哈尔滨广厦学院学生工作处

  二〇二二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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