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处

关于开展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

来源: 哈尔滨广厦学院 时间: 2021-04-29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1年度我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增强当代大学生的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关于大力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教助中心〔2021〕24号)要求,现就我校开展诚信教育主题活动要求通知如下:

  一、诚信教育主题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龙和平

  副组长:赵云龙

  成员:赵静、施宁、李洪斌、林茹楠、王宁娟

  职责:准确把握和落实通知要求,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资助育人,制订我校的活动方案,做好各活动环节具体部署,有条不紊地推进我校信教育主题活动各阶段工作。

  下设办公室

  主任:赵云龙

  成员:丁锬、侯伟萍、徐晓旭、邵倩颖、马丹

  职责: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建立办公室成员联系各二级学院的工作机制,加强对主题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协调与指导,统筹本校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开展进度。

  同时各二级学院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落实联系人与办公室成员对接,上报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进一步工作。

  二、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形式建议

  鼓励各二级学院开展特色主题诚信教育活动,吸引广大青年学生参与到诚信教育主题活动中来,并及时将学院和班级诚信教育活动报送到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设立二级学院诚信教育主题活动联络员,加强对广大青年学生诚信学习教育的检查指导,并把诚信教育主题活动与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与服务学校诚信文化建设、争做学校“诚信大使”结合起来,激发青年学生参加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积极性。各二级学院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和小北平台等宣传阵地,建立诚信教育主题活动专栏,加大宣传力度并及时更新活动情况、励志求学事迹、心得体会等信息内容,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要以贷款学生面签、续贷、毕业还款确认等为契机开展诚信、征信和金融知识学习教育,开展预防诈骗、远离不良贷、套路贷等警示教育,引导他们珍爱信用、理性借贷、理性消费,提高他们的征信意识、金融意识、风险意识和法律意识,有效将诚信教育、感恩教育转化为大学生的自觉素养与行为,树立正确的消费观、荣辱观、价值观,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各学院、班级可以利用中华传统文化特色、人文精神、道德理念等内涵,结合各自专业特色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诚信教育主题活动,让广大青年学生增强中华诚信文化认同感、自豪感、归属感,让诚信文化在继承中发展,在创新中发扬,真正把诚信道德转化为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

  三、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具体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确定联络员,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建立诚信档案,开展督导检查,掌握诚信教育建设真实情况,促进校园诚信文化建设。

  通过开展诚信教育主题活动,重点解决青年学生中存在的自我意识突出、道德信仰不强、功利思想严重、价值取向扭曲、缺乏坚强毅力、诚信人格缺失等思想意识问题,按照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意识教育,提高青年学生思想格局站位和思想转变,促进高效率、高精准、高规范资助工作的统筹与推进。

  四、报送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活动方案及总结

  诚信教育主题活动月时间为5-6月,各二级学院活动结束

  后,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并及时向校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

  报送材料内容:组织机构、活动策划、活动时间、举办单位、学生参加人次、活动形式、活动内容、经验做法及取得成效、活动总结和各学院对应联络人等。每个活动图片、视频等材料,压缩一并报送。

  请各二级学院在5月7日前报送活动月学院、班级设定的活动情况,参见附件2。

  活动总结材料要有活动总结、活动报道(各学院微信公众号的报道链接)、小北平台中班会记录(辅导员老师结合班级实际情况开展主题班会活动,毕业班辅导员老师建议进行毕业生还款诚信教育)等在6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各学院以PDF(加盖公章)和WORD格式报送整体开展情况,活动报道和小北平台总结以链接和截图形式提取数据报送校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丁锬,邮箱:283149449@qq.com

  附件1:关于大力开展诚信教育的通知

  附件2: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项目列表

  哈尔滨广厦学院学生工作处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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