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研究与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哈尔滨广厦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来源: 哈尔滨广厦学院 时间: 2020-11-11

为适应新时期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对建立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的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一)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学质量是人才培养的质量的集中体现。学校要始终围绕培养高质量的人才来进行,必须体现“以学生为本”的指导思想,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二)教师在教学质量保证中应当发挥主导作用。通过教学质量监控,提高广大教师的质量意识,激活教师状态,内化教育理念,促使教师主动投入教学研究,努力提高教学各个环节的质量。

(三)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既要重视教学过程管理,又要重视教学环节的管理,要形成全校上下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的工作局面,使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建设不断得以完善。

二、体系构成

实行校、院(部)两级监控管理体制。根据管理的职能,在不同层面上实施质量保证。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由教学质量决策系统、目标系统、标准系统、保障系统、评估系统、执行系统、信息收集与反馈调控系统及第三方评价系统8个子系统构成的体系(见图1)。

(一)建立由学校领导和学校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委员会组成的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决策系统。该系统按照学院办学指导思想和改革、建设与发展的总体目标,调动和指挥整个监控与保障系统,协调系统内各子系统的关系,协调学校各部门的关系,使其在工作中形成一种合力,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建立由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思路、人才培养总目标、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组成的目标系统。主要监控点是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人才培养模式、学科专业改造和发展方向等;教学大纲的制定和实施、教材的选用、师资队伍的配备与建设、经费投入、课堂教学质量等;课程合格率、各项竞赛获奖率、毕业率、学位授予率、考研率、就业率及用人单位评价等。

(三)建立由规章制度、质量标准、评估指标体系组成的标准系统。该系统由完善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和文件,主要环节的质量标准、重要教学工作的评估方案等组成。

(四)建立由制度建设、教学条件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学科与专业建设、课程与教材建设、教学研究与改革组成的保障系统。该系统及时研究解决在以上各方面教学质量监控中发现的问题,优化教学过程控制,督促激励与约束机制的有效落实,实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保证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

(五)建立由院(部)教学工作评估、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毕业论文(设计)评估等组成的评估系统。

(六)建立由学校、院(部)二级管理,分工负责的质量监控执行系统。该系统由主管教学校长、人事处、教学管理职能部门和院(部)教学管理人员组成,按照学院制定的一系列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以定期或随机检查的方式,对教学过程及各主要教学环节的工作状态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七)建立了教学检查与教学督导、干部听课与学生座谈、学生信息员与学生评教、毕业生评价等组成的教学质量信息收集与反馈系统。该系统广泛收集以上各方面的信息并进行整理、分析后,准确、全面、及时地反馈给教学决策系统和保障系统,为其做出正确决策和调整工作方案提供可靠依据,同时将有关内容反馈给院(部)、教研室及教师,为其改进工作提供指导性意见。

(八)建立了由第三方提供的社会评价系统。

1—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结构图

三、体系建设及运行

学校通过实施四项制度、两类检查、三项评估、两个常态监控、两级督导、一个三方评价,及信息反馈、整改落实、建立必要的激励约束机制等,形成了教育教学质量常态监控的运行机制,确保了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有效运行(见图-2)。

(一)监控的主要形式

1.落实四项制度。一是干部听课制度:校领导、教务处长、教学督导组成员、院(部)负责人及教研室主任都定期深入课堂(包括实验、实习、实训课)听课,全面了解教学情况;教研室组织教师之间互相听评课,开展研讨。领导干部听课按照《哈尔滨广厦学院领导干部听课管理办法》执行;二是两级教学督导制度:学校实行校院(部)两级教学督导制度,通过督导听课、评课活动,掌握教师教学基本状况,及时做好指导和交流,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具体按照《哈尔滨广厦学院督导工作条例》执行;三是“学生评教”、“教师评学”制度:学生每学期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评价,同时教师进行评学,教师评学主要针对学生的学习风气、课程学习、学习能力、学习效果四个方面作出评价,具体要求,按照《哈尔滨广厦学院学生评教相关规定》《哈尔滨广厦学院教师评学相关规定》执行;四是学生信息员制度:按专业、年级建立学生教学信息员组织,通过定期召开座谈会、教务网留言板及领导信箱等各种渠道,听取学生对教学工作意见和建议,具体按照《哈尔滨广厦学院学生信息员制度》执行。

2.开展三项评估,即以院(部)评估为代表的教学管理工作质量评估、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毕业论文(设计)评估。依据各项评估的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聘请校内外专家组成专家组对本科教学工作进行评估及时下达评估意见书推进整改验收工作落实。院(部)评估按《哈尔滨广厦学院开展院(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方案》进行;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按《哈尔滨广厦学院教学质量评估方案》进行;毕业论文(设计)评估按《哈尔滨广厦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检查与评价实施办法》进行,完成评估工作。

3.进行两类检查,即教学常规检查和教学专项检查。常规检查包括:期初期中期末检查工作由教务处组织实施。期初教学检查内容为教学秩序和教学准备情况期中教学检查内容为教学质量的全面检查;期末教学检查以监测考风、考纪为重点。在专项检查中,重点对教学大纲、教案、试卷、毕业论文(设计)的执行情况和效果进行检查。

4.把握两个常态监控,即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建设和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学校利用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及教学质量报告的分析数据,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教学条件建设、教学规范管理及教育教学改革的相关工作,发挥了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的指导作用。

5.坚持一个三方评价,由新锦成数据有限公司针对学生就业率、就业质量、学校办学质量、社会满意度等方面进行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客观评价,为促进学校各方面工作改进提供数据支撑。

(二)教学质量信息反馈

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教务处、各院(部)负责将教学检查、听课、学生评教、教师评学、教学督导、学生教学信息员、学风检查、毕业生质量调查、教学管理工作质量评估、教师教学工作考核、专业评估、课程评估、学生学业质量测评等各项工作的结果及时梳理并反馈给有关部门和个人,以进一步改进和提高教学与管理工作。同时,将结果反馈给人事处,作为岗位聘任、职称评定、评奖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整改与落实

1.学校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委员会要及时召开会议,对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并向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

2.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根据领导组提出的意见,进一步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和建设方案,并负责组织落实。

3.各教学单位及有关部门根据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中心下达的整改和建设任务,认真落实,并把整改和建设情况及时反馈给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4.教务处、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对各院(部)和有关部门整改和建设情况进行复评或验收。

(四)建立教学激励、约束机制,确保科教学工作可持续发展

学校制定教学质量评估考核奖惩办法,对通过评价和评估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教学质量较差的,责令其整改,发现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教学事故、影响教学质量的,学校将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确保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实现可持续发展。

2-哈尔滨广厦学院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机制运行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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