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关于对科研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来源: 教务处 时间: 2016-05-30

各二级学院:

为及时掌握2016年度我院各项课题研究工作进展情况,切实做好在研课题管理工作,确保科研课题的顺利进行与结题,教务处现对我院校级以上立项课题进行中期检查,尤其在近期内准备结项的课题要认真、细致的做好本次检查工作。

一、检查的范围

我院承担的黑龙江省教育厅科研课题1项、教改课题8项、黑龙江省高教学会课题3项、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立项课题5项、黑龙江省文化厅立项课题1项,哈尔滨广厦学院校级课题5项,共计23项课题。

二、检查内容

1.研究计划落实情况。包括研究资料的收集和整理、案例调查、调研数据整理及运用、调查报告、学术会议、学术交流等情况。

2.课题研究进展情况。包括研究计划的总体执行情况,课题研究进展情况,课题组成员变更情况及原因(如特殊原因确需变更,需书面说明情况),研究工作遇到的主要困难及拟采取措施,课题研究能否按时保质完成等。

3.课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情况。包括阶段性成果的基本内容、主要观点、学术价值或实践意义、宣传与推介情况、获奖情况、社会影响等。

4. 2016年7月以前应结项的课题,要认真、细致的做好本次检查工作,对照立项时的研究计划,梳理已取得的研究成果,按照结题的有关要求提交相对完整的检查材料。

三、检查要求及程序

1.立项课题中期检查工作对于加强课题跟踪管理,提高课题研究质量有着重要意义。各部门和各课题组务必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切实把这项工作做好、做实。

2.本次中期检查的重点是检查各课题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对于自立项以来一直未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或未取得任何进展或不能正常开展研究工作的课题,将提出警告直至撤项处理。

3.检查以书面形式进行,课题负责人须按本通知要求提交《哈尔滨广厦学院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表》,各部门负责人要对课题组自检情况进行审核、严格把关,并在《报告表》上签字盖章后统一汇总上报。

4.教务处将对本次课题检查情况予以总结通报。

四、时间安排

各二级学院要在6月6日前将本学院纸质版《哈尔滨广厦学院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表》汇总,统一报送至教务处。

联系人:兰 磊

电 话:0451-57350009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4/04/15 09:4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