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保卫处

饮食服务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来源: 后勤保卫处 时间: 2021-12-22

  一、防火工作

  (一)加强炊管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消除各种火灾事故隐患。定期请有关部门领导作安全防火知识讲座,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消除明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的防火器材,专人监护。

  (二)下班前要检查各操作间是否有火警隐患。检查电器设备电源、燃气火源的总阀、开关是否关闭,休息室、加工间、更衣室、办公室等处是否留有未灭烟头等火源,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三)严禁下列行为:占用疏散通道;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通行的障碍物;在操作、生产、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拦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遮挡、覆盖。有以上行为者,严格处理责任人。

  二、防盗工作

  (一)要高度重视防盗工作,以防为主。在日常工作中,值班、值宿人员要提高警惕性,主管领导要经常监督、检查各种防范措施是否有漏洞。要重视餐厅设备、物品、食品的防盗工作。门卫在交接班时,要把各部位的安全情况交代清楚。发现有不安全的隐情应及时请有关部门协助解决,重大问题及时向中心领导汇报。

  (二)建立安全责任制度,重点部位落实责任人。加强安全防范教育,增加职工的防盗意识。

  (三)仓库等重要部位要有防盗门窗、防撬锁等设施,普通装柜、办公桌内不得存放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室内无人时要锁好门。

  (四)不允许外来人员进入后灶、库房、操作间等,保证饮食安全。

  (五)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加强安全巡逻,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勇于与盗窃行为作斗争,发生盗窃要及时报告,保护好现场。

  三、防食物中毒工作

  食物中毒预防工作是食堂工作的重中之重,食堂必须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除在进货过程中,要真正起到监督作用外,对制作出售过程,也要进行经常检查;对变质、腐烂的食品要坚决停止加工出售;对剩饭剩菜更要注意采取必要的防腐、防变质保存措施,发现有变质食品坚决不能向师生出售。在工作中也要警惕人为投毒事件的发生,发现隐情要及时处理并向中心领导汇报。

  (一)设立专门的食品卫生监督部门,不定期到各餐厅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和违反规定的责令其立即整改。

  (二)对已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有证据表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事故的,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

  (三)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具及工具,彻底进行清洗消毒,经检验后对被污染的食品予以销毁,未被污染的予以解封。

  (四)发现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病者,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主管校长报告。

  (五)对发生的食品中毒及食源性疾病的患者,除采取抢救措施外,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同时向学校主管校领导报告。

  四、防事故隐患工作

  管理员要经常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要经常宣读各种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知识。对各种机械的隐情要及时请有关人员处理;对人为违反操作规程的要坚决予以制止,并追究当事人责任。各种机械设备的使用要设专人负责,其它人员不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否则一经发生伤亡事故,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五、防内部管理工作

  饮食主管及管理员要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思想教育。重视餐厅物资管理,严抓卖人情饭、吃拿送损的现象,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对偷拿餐厅物资、原材料的人,要从严从重处理并上报商业与饮食中心,加强寒暑假及值班期间的物资管理工作。

  六、防与学生发生冲突工作

  管理员要加强对员工的思想教育工作,转变服务作风,拓宽民主管理渠道,经常性的到餐桌征求同学意见、建议,本着“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原则为广大就餐者提供一个满意的就餐环境。教育本餐厅员工爱岗敬业,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与学生发生冲突时,要及时沟通,对处理不了的及时上报管理员。

  七、行政处罚

  在上述工作中,若出现责任事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罚款、警告、记过、撤职、开除伙食队伍等处理,触犯法律者,将转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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