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与实验实训中心

关于组织开展学生专业社团活动的通知

来源: 哈尔滨广厦学院 时间: 2014-12-02

各系部:

为培养学生的“创新、创造、创业”意识,提高学生的科技和实践操作能力,推动学风建设,营造学专业、爱专业、钻专业的校园氛围,繁荣校园文化,学院倡导在校内大学生中成立专业社团,开展学术、科技活动。为推动和规范专业社团建设,通知如下:

一、 专业社团成立的意义

学生专业社团作为一种新的学生社团组织形式,学生专业社团的活动成为专业教育的第二课堂,是教师教书育人的新载体,是学生创新教育的新途径,是高校大学生知识转化的新舞台,是浓厚学风建设的新动力。各系要认真做好学生专业社团的组织和建设工作,依托专业社团建设,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学生团队精神,以学生专业社团活动为载体,拓展学生专业素质特色,把专业教育教学水平提升到新层次。

二、专业社团的性质

学生专业社团是在校生自愿组成,结合专业特色和学生特长,以理论研究、发明制作、技能培养、创业立项等为内容开展活动的非盈利性学生组织。

专业社团由实验与网络处审核、指导,学院团委备案并归属学院团委管理,日常工作由各系团组织统一负责,形成专业老师指导、广大学生参与和院系团学干部协助的基本运作模式。社团活动方式以交流讨论、专业讲座、技能培训、课题研究、论文指导、社会实践等形式开展。

专业社团原则上不收缴会员会费,可通过向学院团委申报建设经费、向系申请学生活动经费或接受奖励、赞助、赠与等其他方式获得。聘请指导老师课酬统一由学院承担。

三、指导老师的聘用

1.各专业社团聘请1名责任心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扎实的专业教师担任指导老师指导老师聘期一年。

2.指导老师要定期组织学生开展专业活动,指导学生做好社团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接受学生专业知识咨询,介绍专业前沿动态;参与学生课外培训和社会实践的指导;组织或指导学生参加学院和省级及以上各类竞赛活动。

3.指导老师在每次活动结束后要在《专业社团活动记录本》上认真签署意见,《专业社团活动记录本》将作为发放指导老师课酬的重要依据。定期将对专业社团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评比,评出优秀专业社团和专业指导老师,并进行表彰。

四、成立社团的申请

1.专业社团建设要以营造校园学术科技氛围,服务学生为目的,围绕专业学习开展各类形式的活动,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

2.专业社团由我院在校学生自愿组成,社团成员要具备一定的自主学习能力,学习成绩优异,积极要求进步。

3.社团申请成立要有3名以上的在校在读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平均分达到80分以上或在校级以上专业比赛中取得过优异成绩,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拟任负责人必须是非毕业班学生。

4.申请成立专业社团,发起人应向学院实验与网络处提交专业社团申报表、社团章程草案、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介绍、学生证复印件。

五、社团注册与注销:

1.申请成立的专业社团应向学院实验与网络处申请注册,注册的社团才可以在本年度继续开展活动和进行招新。

2.已批准成立的专业社团需每年注册制,没按规定注册的专业社团将自动注销。

3.对上一学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社团提出批评,并责令加强建设,整改不利者,在必要的情况下由学院实验与网络处负责予以注销。

  网络中心

  201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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