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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广厦学院2019-2020第一学期 学生“读书学分”考核通知与实施办法

来源: 哈尔滨广厦学院 时间: 2019-12-06

哈尔滨广厦学院2019-2020第一学期

学生“读书学分”考核通知与实施办法

为强化学生知识结构,拓宽学生视野,提高综合能力,营造良好的学风校风。学校从2014年开始将2学分的“读书学分”纳入到人才培养方案中。为使“读书学分”更加有效落实,特修订本办法。

第一条 学生入校后,二级学院要组织学生配合图书馆进行入馆教育,引导学生走进图书馆,亲近图书,制定读书计划,养成阅读习惯。

第二条 学生在校期间,要充分利用图书馆丰富的文献信息资源和优越的阅读条件读书学习,拓展知识结构,提升综合素质。

第三条 “读书学分”的考核分布在大一、大二两个学年度(共四个学期)进行考核,每学期满分为0.5学分,

第四条 “读书学分”成绩记为“合格”与“不合格”。合格者将获得相应的学分,不合格者需要参加学校组织的重修,不合格期间不能参与学校的评奖、评优及入党等。

第五条 大一、大二的学生每学期至少要到图书馆借阅4册书(每月必读1册),其中至少有1册为本专业书籍。借阅册数不达标的同学将受到相应的扣分。

第六条 每学期每名学生针对自己所读的书籍写一份读书心得和一份读书报告单以及与读书心得完全一致的电子版心得一份,具体要求如下:

1.读书心得需下载本学期模板字数不少于1500字,要求按照规定格式字号排版(详见附件3),心得内容必须是学生本人阅读书籍的所感所悟,不得抄袭。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上交后,由图书馆老师统一上传权威查重软件进行检测。读书心得的复制率不得高于40%。高于此比例的抄袭文将扣除0.5学分,按补考处理。

2.封皮、读书报告单的内容需要下载后手写,不少于150字,字迹工整。

3.“读书学分”上交材料的装订顺序为按照附件1、2、3的顺序。于学期(12月16日开始-20日晚4点截至)以班级为单位由学委负责收齐统一上交到图书馆二楼办公室。

4.电子版读书心得必须和纸质版完全一致交到图书馆四楼办公室。

第七条“读书学分”的考核将由图书评委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优秀的读书心得学校将集中组织进行展示。

第八条 本办法由图书馆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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