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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学分释疑

来源: 图书馆 时间: 2015-05-12

读书学分释疑

为了引导学生乐于读书,养成阅读习惯,提高自身修养,丰富课余生活,促进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和学生人文素质的提高,学院决定从2014-2015第一学期开始将“读书活动”纳入培养方案。

经过第一学期读书活动的试运行,我馆汇总了一些同学们对于读书学分的部分疑问,现将同学们的疑问一一解答:

一、问:什么类别的书籍算是专业书籍?

答:《中图分类法》是《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的简称,是我国目前通用的类分图书的工具。依据《中图分类法》,结合我院专业设置,现将各专业书籍所在分类列入下表:

中图分类简表

中图分类法

主要适用专业

中图分类法

主要适用专业

A

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

N

自然科学总论

/

B

哲学、宗教

心理

O

数理科学和化学

汽车

C

社会科学总论

管理

统计

P

天文学、地球科学

/

D

政治、法律

/

Q

生物科学

/

E

军事

/

R

医药、卫生

/

F

经济

经管

财会

S

农业科学

艺术

G

文化科学、教育、体育

会展

T

工业技术

计算机

艺术

汽车

H

语言、文字

汉语言

外语

U

交通运输

汽车

I

文学

汉语言

外语

V

航空、航天

/

J

艺术

艺术

X

环境科学、安全科学

/

K

历史、地理

/

Z

综合性图书

/

二、问:上交读书心得的格式有什么要求?

答:按照读书活动的相关要求,学生应上交读书心得(纸质和电子版)和读书报告单,于学期第15周,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上交,电子稿统一打成压缩包,以“****专业**班读书心得”的格式命名,上传至图书馆邮箱:gsxytushuguan@163.com读书心得纸质版要求有封皮,要求必须是手写稿,封皮请于图书馆二级网页下载;读书心得电子版要求以“学号+姓名”的格式命名。

三、问:为什么我交了读书心得成绩却是不合格?

答:读书学分不合格原因如下:第一,复制比过高,复制比率超过80%即视为不合格;第二,无电子稿或无纸质稿,按相关规定要求修习“读书学分”的学生在上交“读书心得”时需同时上交电子稿和纸质稿,二者缺一即视为不合格;个人信息不清楚、不正确,如未写明姓名或班级及学号等情况;字数不足1500字的,视为成绩不合格。

四、问:按要求上交了纸质和电子的读书心得,为什么成绩仍然不合格?

答:按读书活动相关要求,学生每月至少借阅1本书籍,学期至少借阅4册书籍,其中至少包括1册专业书籍,每月图书借阅量不足者,视为成绩不合格。

五、问:读书心得不合格,未能获得当学期的读书学分,怎么办?

答:读书心得不合格,未能获得当学期的读书学分的学生,应于下一学期进行补考,具体补考要求安排如下:

第一,补考时间:下一学期开始至学期第15周;

第二,补考要求:要求补考学生在学期第15周前,每月至少借阅1本书籍,学期至少借阅4册书籍,其中至少包括1册专业书籍;第15周按要求上交读书心得(纸质和电子版)和读书报告单,并且注明补考。

六、读书学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图书馆所有。

图书馆邮箱:gsxytushuguan@163.com

垂询电话:0451-57364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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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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