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统战部

哈尔滨广厦学院关于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

来源: 哈尔滨广厦学院 时间: 2022-09-23

  一、为了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根据上级组织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年举行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校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方案应在会前15天报上级组织审批,学校党委统一制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方案。各部门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日期和主题应在会前3天报党委组织部。会议日期和主题,需提前通知到会人员,使其做好准备。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召开的,要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三、学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除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外,还要邀请上级部门领导同志参加;各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除本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外,学校分管领导也参加。

  四、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如下: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二)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三)加强党内监督、遵守党的纪律、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的情况;

  (四)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群众的情况;

  (五)批评与自我批评。

  五、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加强监督,增进团结,提高领导干部的素质,促进学校发展。

  六、召开民主生活会之前,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广泛征求意见,确定民主生活会方案,领导班子成员间要进行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确保民主生活会质量。

  七、校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由党委书记召集和主持,各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由党总支(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民主生活会设专人负责记录,列席人员可以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

  八、在民主生活会上,如果有的领导班子成员存在违纪问题,本人不自查,主要领导同志了解情况且不提出、不批评的,一经发现,要追究主要领导同志的责任。

  九、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会上查出来的主要问题,要一个一个研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整改措施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当次民主生活会要通报上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十、民主生活会后,要向上级党组织报送会议情况和会议记录。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民主生活会的情况和整改措施。

  十一、建立学校党委对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通报制度。对未经学校党委批准而不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对无故不参加生活会的领导干部,要给予批评教育。

  十二、学校领导班子成员都要分别参加与指导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的主题不符合要求的部门,要重新召开。把民主生活会质量作为考核干部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的一项重要内容。

  十三、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既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十四、本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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