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平台
公告平台

哈尔滨广厦学院2016年“专升本”工作安排

来源: 招生工作处 时间: 2015-10-26

  为确保2016年“专升本”工作顺利进行,根据《2016年黑龙江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我院2016年“专升本”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生报名

  (一)报名原则、条件

  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条件公开、程序规范、手续完备。

  条件:

  1.13级应届专科毕业生。

  2.在校三年修完计划内课程成绩合格。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综合表现良好。

  4.缴清在校三年全部费用。

  5.推荐名额严格按照毕业生总数专业综合排名前30%上报,不准跨专业报考。

  6.黑龙江省统一组织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和“黑龙江省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合格者,不受名额限制且不占30%名额比例。

  (二)报名时间、报考费

  1.报名时间为2015年10月26日至11月16日。报名时考生需缴纳报名考试费150元。

  2.各系负责人应及时将报考时间及相关信息通知毕业生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报名考试费150元到学院招生工作处(主楼101室)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3.考生报名名单公示时间为2015年11月16日(校内公示7个工作日)。

  (三)报名信息采集

  1.报名考生的自然信息由院校使用身份证阅读器采集,报考信息采取人工录入。考生本人应依据《2016年黑龙江省专升本招生考试专业对接表》(附1)、《2016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采集表》(附2)和《2016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采集表填写说明》(附3)认真准确地填写考生个人信息采集表。

  2.考生在信息采集表上填写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应与本人的身份证上信息一致,如不一致,以身份证阅读器采集的信息为准。

  (四)报名信息核对

  1.由学院招生工作处打印《2016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登记表》。交由考生本人认真核对信息,考生需对自己所填内容进行仔细核对,发现错误信息应向院校申请更正,确认无误后签名,绝不允许他人代签。考生确认签名后,出现信息错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可以填写一至二个联系电话,但必须是考生本人的,以便第一时间联系到考生本人。

  2.院校须按照《2016年黑龙江省专升本招生考试专业对接表》对考生报考信息登记表中“报考专业类别代码”和“报考专业类别名称”的栏目进行严格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字盖章,一份装入考生档案,一份上报省招考办备案。

  二、考试

  (一)考试科目、分值

  2016年全省专升本考试科目共设两科,外语公共课(英、日、俄)分值为100分;专业基础课分值为200分,总分为300分。

  (二)考试时间安排

  考生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于考试前5天下发各系并发给考生)

  (三)考试说明

  2016年我省专升本考试将首次实行网上阅卷方式。各科目试卷均使用答题卡,主观题和客观题都必须在答题卡上对应题号的答题区域作答,写在答题区线框外和没有对应题号的答题区域的答案无效,书写在试卷、草稿纸上的答案无效。

  (四)成绩发布

  考生成绩将于2016年3月31日通过“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发布。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按照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复查办法按照教育部相关考务文件执行

  三、填报志愿

  (一)填报志愿时间

  2016年4月3日上午9时至4月5日上午9时。

  (二)填报志愿方式

  考生志愿实行网上填报。考生根据《2016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本科高校招生计划》,凭密码登录“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填报本人志愿。(考生填报密码于填报前下发各系并发给考生)

  (三)志愿设置和填报

  考生志愿表设置3个志愿,考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和成绩,按照公布的院校招生计划和要求,选择填报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相同的3个志愿。

  考生密码信封丢失或忘记密码,须立即与学校联系,进行补办。

  四、录取

  (一)录取方式、时间

  录取时间为2016年4月11日至15日。

  录取工作实行计算机现场局域网录取。

  (二)投档及录取工作流程

  1.省招考办根据本科院校各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划定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相同的20个科目组的最低录取控制线。

  2.按照考生填报的3个平行但有逻辑顺序的志愿,省招考办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原则,将达到该考试科目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投档,由院校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审查录取。

  3.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院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

  4.录取结果查询。录取期间,考生可通过“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查询录取结果。

  5.录取通知书寄发。本科招生院校根据省招考办打印的录取新生名单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公章后将录取通知书等有关入学报到材料直接寄送考生所在院校招生办。

  (三)剩余计划征集

  考生填报的3个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因考生填报志愿不均衡而出现部分招生院校或专业仍有剩余招生计划时,我办将于4月12日至15日在“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上公布。考生网上查询录取状态后,未被录取且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可凭密码登录网报系统,填报征集志愿,过时不予受理。

  五、新生入学

  在入学报到时,本科院校必须严格审查新生本人与纸质档案及电子档案中考生照片、身份证等信息的一致性。如发现冒名顶替的新生,由录取高校取消其入学资格;被录取的考生如报到时未取得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则由录取高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各本科院校应将此类情况及时上报我办。

  附件:

  1.2016年黑龙江省专升本招生考试专业对接表

  2.2016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采集表

  3.2016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采集表填写说明

  4.2016年黑龙江省专升本各专业考试科目及指导教材

  5.2016年哈尔滨广厦学院专升本持有双证推荐考生名单

  招生工作处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4/04/30 14:3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