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关于2021—2022学年度第二学期课程重修工作的通知

来源: 哈尔滨广厦学院 时间: 2022-03-25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重修的相关工作。根据《哈尔滨广厦学院学生课程重修管理办法》(下面简称“办法”)的规定,现将本学期重修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本学期课程重修工作由教务处牵头,各二级学院具体实施并按学校统一要求,做好制度宣传工作,使学生充分认识到重修的目的与意义。明确重修的实施办法,认真落实课程重修的报名、组织开课、聘课、考试命题、成绩记载等各项工作。

(二)实施范围

  1.因禁考、旷考,补考或缓考成绩不及格的学生;

  2.课程考核过程中违纪或作弊等情况导致成绩不及格的学生。

  3.2018级公选课程门数不符合毕业要求的学生。(详见附件1《2018级公选课门数不符合毕业要求的学生名单》)

(三)重修方式

  根据“办法”规定和学生的实际情况:

  (一)因成绩不合格的学生采取开班重修和自学重修。

  1.开班重修。重修报名人数超过30人(含30人)的课程,由教务处统一组织编班授课。艺术与传媒学院以工作室模式进行开班重修,不受报名人数限制。开班重修总学时为20学时,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授课模式,线上10学时,线下10学时。

  2.自学重修。未组织开班的课程,学生可以进行自学重修。结课后统一参加重修考试。(其中公共课部分由教务处统一组织;专业课部分由所属开课二级学院自行组织。)

  (二)因公选课程门数不合格的学生(2018级未修满同学,此次重修)在英华学堂进行。

(四)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3月28日—3月29日14:00时前,学生凭学号和密码登录强智 教学一体化服务管理平台进行重修报名。

  具体流程:进入系统依次点击考试报名—重修报名选课—报名

  (二)任课教师聘任:

  教务处统一组织,由课程所属二级学院负责聘用任课教师。任课教师必须具有讲师(含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重修缴费:

  3月30日8:30—3月31日14:00时,各二级学院根据教务处汇总报名名单组织缴费。各二级学院辅导员将费用交财务处后,携带缴费名单(名单务必以教务处下发名单为准,序号不能私自调整)和收据到教务处孙丽娜老师处核实。

  (四)开课时间

  1.开班重修

  授课时间为4月4日—5月6日

  2.自学重修

  自学时间为4月4日—5月6日

  (五)课表安排

  公共课重修课程由教务处统一排课并管理。专业课部分由所属开课学院自行排课、管理,具体课表于开课前报教务处备案。

  (六)命题考试

  1.命题时间:4月25日—5月6日

  2.考试时间:5月9日—5月13日

  (七)阅卷及成绩登录

  1.阅卷时间:5月16日—5月17日

  2.成绩登录: 5月18日— 5月20日

  教务处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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