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处

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

来源: 哈尔滨广厦学院 时间: 2019-09-06

各学院:

近年来,随着网络借贷的快速发展,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不断向高校拓展业务,部分不良网络借贷平台采取虚假宣传的方式和降低贷款门槛、隐瞒实际资费标准等手段,诱导学生过度消费,甚至出现学生陷入“高利贷”陷阱不堪重负跳楼自杀的恶性事件。为防范校园不良网络贷款引发的借贷隐患和债务悲剧,学校根据,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与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不良网络借贷监管力度。

建立学院不良网络借贷日常监测机制,各学院党总支书记要具体负责落实本学院的组织实施工作;班级成立以辅导员为第一责任人,班干部广泛参与的班级工作服务组。按照“起点前移”、“重心下移”的工作思路,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及时发现学生在消费中存在的问题。强化监督检查,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教育和引导工作。

二、建立学院不良网络借贷实时预警机制。

及时发现本学院不良网络借贷苗头性和倾向性,及时以电话、短信、网络、橱窗、电子屏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发布预警提示信息,加强监管和风险提示。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应对处置机制。对侵犯学生合法权益、存在安全风险隐患、未经学校批准在校园内宣传推广信贷业务的不良网络借贷平台和个人,第一时间上报学校学生工作处和保卫处。

三、加大学生消费观教育力度。

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文明的消费观。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深入开展“三爱”“三节”等主题教育活动,培养选树勤俭节约、自立自强方面的先进典型,营造崇尚节约的校园文化环境,帮助学生养成文明、健康的消费习惯。教育引导学生树立理性的消费观。关心关注学生消费心理,纠正学生超前消费、过度消费和从众消费等错误观念。在生活消费、人际消费、娱乐消费等方面,教育学生不盲从、不攀比、不炫耀,引导学生合理消费、理性消费、适度消费。教育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消费观。帮助学生科学制定消费计划,结合实际,量入为出。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联系,合理支持、适当控制学生的消费支出。鼓励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开展勤工俭学,通过诚实合法劳动创造财富,培养节俭自立意识。

四、加大金融、网络安全知识普及力度。

加大金融、网络安全知识普及力度,通过利用校园网站、校园广播、报纸、海报、宣传展、学校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结合主题班会、专题讲座、观看宣传片等多种形式开展一系列的金融、网络安全知识普及教育。帮助学生了解金融行业发展前沿动态,掌握逾期滞纳金、违约金、单利与复利等基本金融常识。切实增强学生金融、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利用主题班会、微信平台、微博等多种渠道向学生推送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典型案例,组织学生签订《校园贷风险告知书》、《拒绝不良网贷承诺书》。在重要节庆日、购物狂欢日等时间节点,开展金融、网络安全宣讲活动,强化学生对网络借贷风险的理解和认识,帮助学生增强金融、网络安全防范意识。

五、其他要

请各学院要结合本学院实际,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并于10月8日前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经验做法和相关活动材料报学生工作处。各学院于10月8日前将附件1、2、3、4)电子表填报完毕并报送学生工作处。

联系人:侯伟萍 联系电话:85947950

附件:

1.XXX学校(学院)大学生校园贷(含套路贷)摸底排查统计表

2.大学生校园贷(含套路贷)基本情况统计表

3.大学生校园贷(含套路贷)情况分类统计表

4.大学生校园贷(含套路贷)教育管理情况统计表

5.校园贷风险告知书

二〇一九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4/04/15 10:1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