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校历安排,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于2019年8月19日正式上课。现将在校生报到注册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注册范围
本通知所指在校全体学生(含毕业生)
二、学生返校报到
8月16日补考学生需返校报到,未参加补考学生需要在8月18日16:00前返校报到,8月18日各学院需组织本学院所进行晚点名,查明未返校学生原因,不能按时返校的学生,需要认真履行请假手续。各学院需保证8月19日学生上出勤率98以上。8月19日上午10点前请各学院提交本《 哈尔滨广厦学院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返校情况》。
三、报到注册前须完成缴纳学费、住宿费
在校应缴纳足额学费、住宿费,根据《哈尔滨广厦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每学期开学,应当报到,但未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或其他形式资助,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补注册手续。
尚未根据规定缴纳学费的,可于8月12日中午前将学费、住宿费存入指定中国银行卡内,由学校处财务统一进行学费划拨。学校统一划拨时间为8月14日。划拨成功的学生数据将在8月19日反馈给各学院。对于有助学贷款学生学校根据助学贷款学生名单进行划拨,划拨时间为8月21日。学生报到后如仍未缴纳学费的学生二次划拨时间为8月21日。
四、报到注册
(一)集中报到注册时间
2019年8月20日、21日,8:30-16:00。
(二)集中报到注册方式
各班级班长在8月19日前将学生证统一收齐,于规定日期到本学院辅导员办公室进行报到注册。
五、报到注册注意事项
(一)请假与暂缓注册
在校因故不能按时到校注册的,应根据《哈尔滨广厦学院学生请销假管理制度》规定,应于2019年8月19日前(含当日)办理请假,并获得批准。请假申请视同暂缓注册申请。
暂缓注册期限一般最长不超过两周。获准暂缓注册的应当在被批准的暂缓期限内,及时到所在二级学院完成注册手续。
(二)暂缓注册的正当事由
1.本人患病,不能如期报到注册的,须持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2.直系三代以内亲属病危、病故,不能如期报到注册的,需持有关证明;
3.因不可抗力、不能如期报到注册的,须持有关部门证明;
4.毕业年级学生因联系工作原因不能如期报到注册的;
5.出国修读,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须履行请假手续或休学手续);
6.各二级学院统一安排的实习(列入培养方案);
7.其他经二级学院批准,报学生工作处备案的正当事由。
(三)休学的
休学期满,应提出复学或继续休学的申请。复学申请获批后,到所在二级学院报到注册。
(四)二级学院完成的注册
报到注册工作自8月19日起在二级学院进行。二级学院对学生进行注册审核,通过注册审核的,由二级学院上报学生注册情况。
符合以下条件的,二级学院可以代为注册:
1.参加各二级学院统一安排的实习(列入培养方案),且实习不能于开学一个月内结束的。
2.可以不办理休学的出境学习,且学校批准的回国报到日期在开学一个月内之后的。
(五)无正当事由未注册人员的处理
各二级学院应于2019年9月2日,向学生工作处报送《哈尔滨广厦学院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注册情况》,填写《哈尔滨广厦学院无正当事由未注册情况汇总表》,经主管院长签字盖章后交学生工作处。经公示,无正当事由未在学校规定期限内完成学籍注册的,按退学处理。
六、火车乘车优惠卡充磁
凡是需要充磁的火车乘车优惠卡,请于8月29日、8月30日两天以辅导员为单位到学生工作处进行充磁。逾期未进行充磁的班级,请在学生证补办期间进行充磁。
七、学生证补办
1.学生证丢失需要补办或需地址改迁统一使用学生证补办审批单进行补办。
2.学生证地址改迁需出具所在地居委会证明材料、房产证明、父母工作证明材料原件或者复印件,持原学生证和学生证补办手续、一张蓝底一寸照片方可办理。
3.学生证补办时间:9月16、17日、18日
附件:1. 哈尔滨广厦学院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返校情况
< >哈尔滨广厦学院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未返校学生情况
< >哈尔滨广厦学院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学生注册情况
< >哈尔滨广厦学院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无正当事由未注册情况汇总表
哈尔滨广厦学院
学生工作处
2019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