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市人才中级定职的通知

来源: 人事处 时间: 2017-03-01

各流动人员、单位代理人员:

根据黑人保函【2009】248号文件要求,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者,所学专业与现岗位专业一致或相近,从事现岗位专业技术工作满两年,可确定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申报定职所需材料:

1.研究生毕业证原件

2.硕士学位证原件

3.两年以上劳动合同原件

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生)中级职称定职表两份;请登录“http://60.219.211.87:8888/zczwx/pwh/dz.jsp”事业单位管理平台申报,工作单位填写“哈尔滨市人才服务局”。申报后到市人才服务局打印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生)中级职称定职表两份”

5.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份(见附件1)

6.专业技术人员信息采集卡一份(见附件2)。

申报时间:3月1日至3月31日

申报地点:哈尔滨市人才服务局(香坊区和兴路38号)

流动人员请到流动人员人事管理处5楼84号窗口,电话:84657322

单位代理人员请到人事代理服务处5楼525房间,电话:87650227

  流动人员人事管理处

  人事代理服务处

  2017年3月1日

附件:

1.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正反面打印到一张纸上)

2.专业技术人员信息采集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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