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哈尔滨广厦学院关于本学期期末教学和秋季学期开学相关事宜的安排意见

来源: 哈尔滨广厦学院 时间: 2020-06-15

  教务通知[2020]26号

  2019-2020学年教学管理,确保本学期期末各项教学工作顺利进行,请各教学单位加强各教学环节的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强调如下:

一、本学期结课时间

  6月30日(第16教学周)

  第二学期已接近尾声,为进一步规范

  秋季开学时间

  (一)学生报到时间:8月15日、16日

  (二)学生上课时间:

  8月17日——8月21日(补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第17教学周课程),2019-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第17教学周(考试周)时间教务另行通知,利用周六日完成。

  8月24日为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第一个教学周

二、本学

  (一)教学要求

  1.6月20日、21日、28日依次补7月1日、2日、3日的课程、6月29日、30日正常上课。

  2.8月17日——8月21日补2019-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剩余的一周课程,学生采取线上学习,进行核算检查,待检查全部结束后开始课堂学习。

  3.8月24日开始进行课程教学的学习,即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第一个教学周。

三、考试要求

  1.6月26日前结课的课程,采取随堂考的形式(核心课程、思政课程除外);

  2.6月26日之后结课的课程,待开学后补充完成教学任务,根据实际需求采取线下考试(闭卷内容开卷考);

  任课教师要严格按照教材内容出试卷,给学生串联总结知识点,开卷考试的课程严格执行只能带教材进入考场。

四、教材要求

  1.2019-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的教材,未进行考试的科目待下学期开学后,补发给学生,让学生充分利用教材,完成学期的期末考试任务。

  2.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的教材征订工作,各教学单位要认真核对开课计划,核对教材册数,精准订购教材。

  3.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的教材采用集团合作的8大出版社教材,特殊教材需要中间商订购的,需特殊说明。

  4.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师使用教材,待征订的教材发到学校后,以各学院为单位领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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