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传媒学院

艺术与传媒学院 艺术工作室开放管理制度

来源: 艺术与传媒学院 时间: 2019-09-12

  一、为了提高教学质量、开拓学生思维和培养创新人才,拓宽工作室的内涵,充分发挥教育资源的效益及工作室的使用率。艺术工作室实行开放制度。

  二、工作室开放内容针对性较强,讲求实效的原则。实践项目及内容可以是设计性、综合性和创作性实验,也可以是课外美育活动的内容,但应注重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教学方法。

  三、开放创作性的项目和内容由学生与指导教师商定。项目确定后由学生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填写开放实验登记表,到相关工作室预约, 并按照工作室管理规定进行实验。

  四、开放工作室应根据学生人数和艺术创作内容做好工作室准备工作,并配备指导教师和相关人员参加开放工作。在艺术创作过程中,指导教师应注意加强对学生艺术素养和绘画技能、艺术创作的思维方法和严谨的治学态度的培养,并做好安全和开放情况记录工作。

  五、学生确定创作的项目之后,应查阅与创作内容有关的作品等文献资料,写出创作思路、创作手法及具体实施过程等,供指导教师审查。

  六、学生进入工作室,必须严格遵守工作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指导教师允许的情况下做自己选择的艺术创作。

  七、学生在艺术创作项目完成后,应向工作室提交项目报告或创作成果。

  八、各工作室应加强对开放实践的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准备工作,为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提供良好的条件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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