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

哈尔滨广厦学院 团支部工作制度

来源: 哈尔滨广厦学院 时间: 2021-07-21

  一、学生班级团支部是学生班级工作的核心,在学院团委的领导下,在团总支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学生班级团支部由本班团员大会选举产生,设支部书记1人,支部委员2人;也可设书记、副书记各1人。每年换届一次。

  三、团支部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开展工作。

  四、团支部的会议由团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召开,主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思,研究本支部团的工作问题和本班学生的思想工作问题。

  五、学生班级团支部要做好以下工作:

  1、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坚定对党和社会主义的信念。

  2、宣传、执行党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团结、带领团员、青年努力完成上级团组织提出的任务。

  3、加强对团员的教育和管理,认真做好各项团务工作。

  4、关心团员利益,积极开展适合本班团员青年特点的活动。

  5、做党支部与有意愿加入党组织的先进青年的纽带。

  6、收缴团费。

  7、完成领导和团总支交办的工作。

  六、学生班级团支部每年初要有工作安排,年终要有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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