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能

哈尔滨广厦学院校团委工作职责

来源: 校团委 时间: 2019-08-02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和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共青团中央、教育部研究制定了《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现我校自觉将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我校团委工作的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青年运动方向,引导青年树立远大理想、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团员增强“四个意识”、增强先进性和光荣感,动员广大青年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勤奋学习、努力工作。

主要职责如下:

一、组织和带领团员青年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围绕培养人才这一中心工作,积极开展青年思想政治教育。

二、根据校党委、行政和上级团组织的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每学期(学年)团的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团委会和团干部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团内问题,讨论、布置和检查团的日常工作。

三、积极发挥党的助手作用,经常向党组织请示和汇报工作,及时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状态,积极做好“推优”工作。

四、加强团的组织建设,做好发展新团员工作;做好团干部的考查和培训工作;做好团员证的管理和团组织情况统计工作;负责全校团员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加强团纪教育,检查团纪执行情况,做好团内奖惩工作。

五、加强团的宣传阵地建设,包括墙报、宣传栏、网络、团刊等,开展好团的宣传工作。

六、组织开展校园文化活动,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

七、组织开展学生课外科技学术活动,着力培养广大团员青年的创新意识,不断提高团员青年的实践创新能力。

八、组织开展社会实践和青年志愿者活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引导学生全面成才。

九、关心团员青年的心理健康,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十、帮助和指导校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开展工作,加强学生干部的教育和管理。

十一、维护团员青年的正当利益,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反映团员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十二、认真做好青年教工团的工作,引导青年教工在学校建设和发展中发挥作用。

十三、完成校领导和上级团组织布置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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