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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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学生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来源: 哈尔滨广厦学院 时间: 2019-10-08

各学院

为发挥评价在大学生成长过程中的激励和导向作用,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鼓励学生个性发展,引导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哈尔滨广厦学院学生综合测评管理办法开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现将2018-2019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通知如下:

  • 评比依据

哈尔滨广厦学院学生综合测评管理办法

< >评定时间109-10月22

三、评比要求

1、各班级在辅导员、班主任的指导下成立综合素质测评小组。测评小组由辅导员、班主任、班长、团支部书记、学委、不少于4名非学生干部组成班级测评小组(测评小组应原则上保证每个寝室都有代表,且须在班级统一公示)。

2、二级学院成立综合测评领导小组,组长由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副院长担任、由辅导员、班主任、教师、学生骨干组成。

3综合测评成绩要求在班内公示3个工作日。

、材料要求

1、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小组名单、综合测评小组会议和班会记录、班级公示表班级综合素质测评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各一份

2、二级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名单、综合测评布置工作会议记录。

3、材料于10月23日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材料需按照年级顺序、班级顺序进行装订,并有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副院长签字、二级学院盖章。

4、材料对接联系人侯伟萍,邮箱453572873@qq.com,报送地点主楼0111学生事务中心。

学生综合测评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和严肃的工作,各学院要加强领导,严格按工作程序办理。不断将学生工作重心下移,着力加强班集体建设,要深入到班级开展测评工作,报秉承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无异议后再报学生工作处

附件:

1.哈尔滨广厦学院学生综合测评管理办法

2.学年综合测评表

3.月综合测评表

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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