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关于开展2018年职称评定补评工作的通知

来源: 人事处 时间: 2019-04-15

全体教职工:

根据黑龙江省民办高校职称联合评审会议精神,我省即将开展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职、定职补评工作。由于时间紧急,请即将申报2018年度职称评职、定职人员务必认真阅读本通知内容及附件材料,严格按规定时间节点及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申报人员部门领导应对其资质进行严格审核。因未能按时进行材料提交而导致不能参加评审,后果由个人承担。

一、申报条件基本要求

(一)时间要求

1. 申报正高级、副高级评职、改职人员需2013年之前(包含2013年)取得副高级或中级职称。

2. 申报中级评职、改职人员需2014年之前(包含2014年)取得初级职称。

3. 申报中级定职人员需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研究生需具备两年专业技术工作经验。

4. 申报初级定职、改职人员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同时具备一年专业技术工作经验。

(二)资质要求

1. 中高级评职、改职符合《关于开展2018年度民办高校教师、研究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附件一)中的申报要求。同时符合《黑龙江高校教师系列中高级评审标准》(附件二)文件相关资质及成果要求(所有成果截止到2018年8月31日)。

2. 中级定职符合《关于做好2018年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定职工作的通知》(附件三)文件要求。

3. 初级定职符合《关于做好2018年大中专毕业生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定职工作的通知》(附件四)文件要求

(三)申报条件

1. 在我校工作满一年。

2.评定教师系列职称2018年度需具有授课任务,同时全年无教学事故,三级评教合格。

3. 年终考核等级为合格。

4.档案存放地为黑龙江省人才服务局或哈尔滨市人才服务局。

二、申报流程及时间表

三、疑问咨询

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咨询人事处(主楼1003)。

联系人:石晶

联系方式:57364268

职称申报人员扫描加入“2018职称咨询群”

附件一:《关于开展2018年度民办高校教师、研究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附件二:《黑龙江高校教师系列中高级评审标准》

附件三:《关于做好2018年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定职工作的通知》

附件四:《关于做好2018年大中专毕业生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定职工作的通知》

附件五:《哈尔滨广厦学院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

附件六:《职称材料校内提交目录》

  人事处

  201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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