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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培训工作的通知

来源: 高师师培字〔2014〕6号 时间: 2014-05-05

各高等学校: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黑教师〔2014〕29号)要求,受省教育厅委托,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决定举办教师资格认定(笔试部分)课程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培训

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举办的高等学校(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民办高校)在职教师或拟聘教师职务人员。2010年至2013年已参加由高师培训中心举办的岗前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的可直接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不用参加本次培训。

2.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培训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14届应届毕业生)。

二、培训内容

按照规定,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要补修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能力课程,并在培训结束后参加省里统一组织的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能力(笔试部分)的考试。其中,申请高级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应补修高等师范本科教育规定的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基本素质能力课程;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应补修高等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基本素质能力的相关内容。

三、培训教材

《黑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培训与考试用书》,东北林业大学出版社2004年11月出版,该培训考试用书包括《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师职业能力》,分为初等学校和幼儿园部分、中等学校部分、高等学校部分,申请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使用中等学校部分,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使用高等学校部分。每套教材45元,学员自行购买。

四、考试

考试由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教育部有关国家考试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统一组织全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进行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基本素质能力(笔试部分)三门课程的考试,考试报名时间为5月下旬至6月上旬,考试时间为6月15日,有关考试工作的具体事宜由省招考办另行通知。

五、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安排

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大体时间进程为:5月中旬至6月上旬参加笔试课程培训,5月下旬至6月上旬省招考办受理网上考试报名,6月15日省招考办统一组织考试, 6月下旬至7月5日,各县、市和高校受理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网上报名并组织现场确认以及面试、试讲,7月20日之前完成资格认定、公示和上报等工作。

六、培训报名

登陆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点击教师资格认定培训报名入口→选择培训名称→填写个人信息→打印报名表→现场缴费时提交。报名时间为5月8日至5月20日。

七、培训费用

按照由省高师培训中心申报,经省财政厅和省物价监督管理局批复的(黑财综)【2012】173号)文件规定,收取培训费640元。

缴费时间:5月20日、21日

缴费地点:哈师大江南校区田家炳楼633室,电话88067492

哈师大江北校区行知楼719室, 电话88060262

八、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为5月中旬至6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地点5月16日前在省高师培训中心网站另行通知。

九、联系人

钱丽波0451-88060262 13904513689

屈新珂0451-88060261

  2014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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