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研究与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哈尔滨广厦学院学生信息员制度

来源: 教监中心 时间: 2019-09-04

为落实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的教育理念,充分发挥学生参与教学和教学管理、自我教育的作用,学院决定建立学生信息员制度,通过信息员广泛收集整理全校师生对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教学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建队伍

(一)各系负责系内每个班推选1名学生担任教学信息员,填写《学生教学信息员登记表》,经系审查后,交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存档备案。

(二)教学质量监控中心设专人负责收集、整理、统计、分析和存档学生信息员的信息。

二、学生教学信息员的聘任条件

(一)思想品德优良,有参与教学管理的积极性,秉公办事,敢于发表意见;

(二)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有良好的学习方法和学习习惯;

(三)团结协作精神强,善于联系老师和同学,能代表同学反映意见;

(四)有较强的观察、综合、分析能力和信息处理能力以及良好的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

三、学生教学信息员的职责

(一)广泛听取同学对教学的意见和建议,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效果、学生的学习态度等方面,实事求是地及时向系和学院反馈。

(二)注意收集学院教学运行信息,对学院教学管理等情况做出公正客观地分析与反馈。

(三)协助教学管理部门,组织填写学生《学生信息反馈月报告表》、《教师课堂教学效果调查表》,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做出评价。

(四)参加院、系召开的学生教学信息员座谈会,反映情况,并完成院系临时交办的信息工作任务。

四、学生教学信息员的管理

学生教学信息员队伍实行院、系两级管理,以系为主。属于全院性的工作,由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或教务处统一安排。各系可根据本系教学工作需要,开展教学信息交流反馈活动,但应尽量避免工作重复,以减轻学生负担。学生教学信息反馈是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院、系应重视学生的反馈信息,支持教学信息员的工作。

五、学生教学信息员的权益保护及表彰

学院保护学生评教权益,保护学生信息,学生个人身份信息不对任何组织和个人开放。对工作认真负责,业绩突出或提供重要的、有价值的教学信息的学生信息员,学院和各系要给予表彰或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或学习较差的学生信息员,可随时进行调整。

附件: 1.学生教学信息员登记表 2.教学信息反馈月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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