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哈尔滨广厦学院关于做好2021年新增专业申报(第一轮)工作的通知

来源: 哈尔滨广厦学院 时间: 2020-10-14

  教务通知[2020]46号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提高专业设置的科学性,根据北方国际大学联盟教育教学部文件《关于做好21021年新增专业申报(第一轮)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现将我校2021年新增专业申报(第一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新增专业应适应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及市场需求,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及专业群建设实际,有利于凸显办学特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及办学效益。

  (二)新增专业应具有一定的办学基础与专业支撑,具备必要的办学条件,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三)新增专业应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为依据,做好相关调研工作,广泛听取行业企业专家意见,进行充分论证,包括学科专业论证、社会需求调研和招生情况分析。

  (四)各学院根据现有专业及专业群情况,认真梳理学院专业建设情况、在校生情况和专业发展规划,对现有专业的“关停并转”进行论证,并提出论证意见。

二、材料报送

  (一)拟申报新增专业的二级学院提交《2021年拟申报新专业名称填报明细》(附件2)及《专业调研论证报告》。

  (二)拟“关停并转”专业的学院,提交《现有专业调整意见》(附件3)及《关于“关停并转”专业的报告》。

  (三)请各学院于10月26日中午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后,交至教务处213室,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联系人:于潇,邮箱:183461175@qq.com。

  附件:

  附件1.关于做好2021年新增专业申报(第一轮)工作的通知

  2.2021年拟申报新专业名称填报明细

  3.现有专业调整意见

  教务处

  2020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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