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通知

来源: 哈尔滨广厦学院 时间: 2020-09-11

  教务通知[2020]43号

  各二级学院(部)及相关部门:

  为确保学校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良好运行,及时掌握教学工作各方面情况,发现并解决教学运行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学校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为期两周的期初常规教学检查。请各二级学院(部)、相关处室认真组织,抓好落实,确保实效。

一、检查时间

  2020年9月14日至9月25日。

二、组织领导

  学校和二级学院(部)分别成立期初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陈西峰 高长顺

  副组长:韩毓洁 龙和平

  成 员:各二级学院(部)院长,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学生工作处、教务处、网络与实验实训中心职能部门负责人。

三、检查形式

  采取以各二级学院(部)自查,学校期初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学校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分别深入课堂听课,重点检查课堂教学情况(听课次数不少于2次)。若发现问题,须及时报告检查组长并反馈给相关院(部)负责人。

  学校教学检查工作小组进行随机抽查。分组如下:

  第一组: 吴来山,曹传民、林晓平、侯伟萍、于潇等同志参加,于潇担任小组秘书,重点检查:通识学院 (主楼)

  第二组:赫英、石晶、徐晓旭、强丽双等同志参加,强丽双担任小组秘书,重点检查:艺术与传媒学院(1号教学楼)

  第三组:孙宏宁、张亚红、宫纯、关瑜等同志参加,关瑜担任小组秘书,重点检查:管理学院 信息学院(2号教学楼)

  第四组:赵云龙、邹凤维、袁丹、李慧等参加,李慧担任小组秘书,重点检查:财经学院(图书馆)

四、检查内容

  1. 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各二级学院(部)对本部门教学(学生)管理人员、教师、学生的到岗、到位情况进行检查;

  2. 除例行期初教学工作检查外,学校领导、职能部门领导分别对二级学院(部)进行听课检查,二级学院(部)领导采取自查形式进行随堂听课。每位领导对学院(部)课程听课至少2次,并填写《哈尔滨广厦学院领导干部听课表》(附件1)。

  3.各学院组织检查开课第4-5周学生课堂出勤情况、 教学秩序教室卫生及设备状况并填写 《期初教学检查统计表》(附件2)。

五、总结与反馈

  期初教学检查是实施学校三级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环节,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或与相应职能部门联系,以保证学校教学工作有序运行。如有教学事故发生应及时调查原因、及时整改,并将处理过程记录和整改结果交至教务处。

  各二级学院(部)和相关部门在9月28日提交附件1-3 材料。本次检查所需提交的材料务必做到及时、完整、规范和保质保量。

  各检查组每天检查16:00之前上交《教学秩序检查表》(附件3)。

  附件:

  附件1.哈尔滨广厦学院领导干部听课表(线下上课使用)

  附件2. 期初教学检查统计表

  附件3.教学秩序检查表

  教务处

  2020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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