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关于评选2020届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的通知

来源: 哈尔滨广厦学院 时间: 2020-08-28

教务通知[2020]39号

各二级学院:

  为表彰在2020届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教师,进一步提高我校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学校组织评选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现将评选办法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及比例

  (一)评选条件

  1.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需具备指导教师的任职条件,要求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含讲师);

  2.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指导学生需为本科毕业论文;

  3.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需认真履行指导教师工作职责,且指导论文业绩突出;

  4.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各学院要按学校要求自行制定评选办法;

  5.两位教师同时指导一组毕业生的,按照一位指导教师推荐。

  (二)评选比例

  各学院每个专业评选出1名(财务管理2名)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的荣誉证书,并计入教师业务档案。

二、评选程序

  1.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需经过各教研室推荐,所在学院内讨论,无异议后,将推荐材料送交教务处,由教务处汇总并报学校领导审定。

  2.各学院组织指导教师填写《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申请表》,格式请见附件。

  3.请将申请表于8月31日前报教务处。

  4.学校将对推荐人所指导的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验收审核。

  附件1:哈尔滨广厦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选条件及

  附件2:2020届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申请表

  教务处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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