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哈尔滨广厦学院本科专业建设管理办法

来源: 教务处 时间: 2019-09-20

  专业是高校人才培养的载体,是高校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立足点,其建设水平和绩效决定着高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和特色。为进一步加强本科专业建设,规范对本科专业的宏观管理,促进学校本科专业规模、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根据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专业建设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专业建设的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地方性、应用型的办学定位,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建设“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在国内有重要影响的教学型大学”战略目标为方向,以各学科专业协调发展、相互支撑、共同提高为目标,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师资队伍建设为关键,强化优势学科、建设特色学科、拓展交叉学科、培育新兴学科。加强内涵建设,优化专业结构,提高本科专业建设水平,全面推进学校的专业建设和发展工作。

  (二)专业建设原则

  1.需求导向,以人为本原则

  专业设置与建设、结构调整与发展需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坚持以国家、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需求为导向培养高素质专门人才。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体系,建立尊重学生的教学管理模式,突出师生互动、突出方法和思维训练,使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

  2.结构优化,特色发展原则

  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调整优化学科结构,构建面向创新创业的新型人才培养体系,做好存量调整,增量优化,积极设置国家和黑龙江区域战略性相关专业,优化专业空间布局,推进优势特色专业发展,培育、创建一流、高水平的本科专业,形成多学科结合、布局合理、适应性强的学科专业结构。

  3.分类指导,重点扶持原则

  对传统专业进行改造升级优化,对新专业加强规范化建设,对基础条件较好、社会适应面广、有发展潜力、有特色的专业进行重点建设和扶持。以优势特色专业建设为核心,以新专业建设为重点,坚持专业建设与学科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条件建设等相结合。

  4.注重质量,持续发展原则

  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加强专业建设,建立多方评价教育教学质量的机制,构建以社会满意度为核心的质量评价监控体系,切实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要将专业建设作为长期任务,长抓不懈,要制定专业中长期建设发展规划,有步骤分阶段逐项落实。

二、专业发展规划和建设内容

  (一)专业发展规划

  各院(部)应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做好专业建设和发展规划,把本科专业结构调整和专业建设作为学院战略发展、学科建设及人才培养规划的重要内容,使学院能结合发展目标定位进行专业建设,使专业建设落到实处。

  院(部)要根据自身定位,对不同类型的专业,制定和实施不同的调整与建设计划。专业建设要有所侧重,一方面要加强重点、特色专业建设,逐步形成一批各级品牌特色专业,保持学校整体优势,另一方面要办好新专业,保障新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二)专业建设内容

  1.教学团队建设

  高校专业建设的关键是师资。围绕专业核心课程群,以优秀教师为带头人,建设热爱本科教学、改革意识强、结构合理、教学质量高的优秀教学团队。教学团队要有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明确的教学改革目标,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健全的团队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特别要有健全的中青年教师培训机制。

  2.专业群构建。根据学校的服务面向,以优势专业为核心,按照专业基础相通、技术领域相近、职业岗位相关、教学资源共享的原则构建专业群。每个专业群由3-5个以上专业组成。发挥专业群的聚集效应,以专业群建设带动教育资源优化配置。

  专业群建设以体现特色为重点,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确定自身重点建设的特色与方向,并进行重点投入,重点建设,以此带动区域和学校专业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3.课程与教学资源建设

  要瞄准专业发展前沿,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借鉴国内外课程改革成果,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更新完善教学内容,优化课程设置,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专业核心课程群。要加强协同开发,促进开放共享,形成与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方案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相适应的优质教学资源。

  4.教学方式方法改革

  深化教学研究、更新教学观念,注重因材施教、改进教学方式,依托信息技术、完善教学手段,产生一批具有鲜明专业特色的教学改革成果。积极探索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激励学生自主学习。促进科研与教学互动,及时把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支持本科生参与科研活动,早进课题、早进实验室、早进团队。

  5.强化实践教学环节

  结合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增加实践教学比重,确保专业实践教学必要的学分(学时)。改革实践教学内容,改善实践教学条件,创新实践教学模式。配齐配强实验室人员,鼓励高水平教师承担实践教学。加强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和实践教学共享平台建设。

  6.教学管理改革

  更新教学管理理念,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形成有利于支撑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建设,有利于教学团队静心教书、潜心育人,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相辅相成的管理制度和评价办法。建立健全严格的教学管理制度,鼓励在专业建设的重要领域进行探索实验。

三、专业建设管理

  (一)教务处会同各院(部)依据学校发展规划,编制学校专业建设总体规划,经学校审定后实施。

  (二)教务处负责组织新设专业、省级品牌、特色专业的推荐申报及学校重点专业的立项评审、检查和评估验收等工作。各院(部)负责制订本部门的专业建设规划,成立专业建设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和协调本单位部门建设工作。

  (三)专业建设实行项目负责人制,项目组一般为5~7人,小组成员应有明确的任务和分工。专业建设的内容包括人才培养方案、师资队伍、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教学手段、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图书资料等。

  (四)专业建设要按建设规划进行,专业建设规划包括:专业建设指导思想,专业建设目标,专业定位与特色;人才培养方案;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规划;教材及图书资料建设规划;专业建设小组人员分工等。专业建设规划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论证后实施。

  (五)学校对优势特色专业等给予重点扶持和动态管理。

四、检查与评估

  (一)学校对专业检查实行分类指导,定期开展专业评估。对新专业、优势特色专业分别按照相应的指标进行检查评估。

  (二)检查评估的结果可以作为专业发展的参考依据,对于人才需求量大、办学条件好、就业形势好、建设成效显著的专业加大软硬件条件的扶持力度,并适度扩大招生规模;对于疏于建设和管理、社会需求量小、就业情况不好、建设成效不佳的专业,将视情况予以通报、适当压缩招生规模、及时进行整顿、改进和建设,实行隔年招生;对于办学条件差、学生就业困难的专业,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研究论证,可采取合并、调整等方式进行改造或停止招生。

  (三)专业建设负责人应每学年对专业建设工作进行总结,院(部)对专业建设情况进行考核检查。

  (四)专业建设工作绩效作为学院教学工作考核的重要方面,列入对院(部)负责人的考核体系。

五、其他

  (一)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二)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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