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传媒学院

艺术与传媒学院 艺术工作室开放管理实施方法

来源: 哈尔滨广厦学院 时间: 2021-09-20

 工作室是高校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基地,为满足学院整体教学规划和专业实训实践需求,工作室从每学期第2教学周起面向全院学生开放,除正常授课时间以外,实行6(天)×8(学时)全面开放的工作模式。为规范工作室开放后的秩序,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开放的时间及要求

  (一)工作室坚持“面向全体、形式多样、提升价值”的原则,积极创造学生进行艺术创作活动的环境,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发挥特长。

  (二)开放时间上坚持保证正常授课、实训教学等环节的前提下,为广大学生提供尽可能多的时间,确保1-10活动小组模式的学生学习,同时满足学生专业实训的需求。

  (三)工作室向学生开放采用以学生为主体,灵活变通方式,开放时间分为课余开放、预约式开放、阶段式开放(周六、周日、假期)。

  二、开放的组织实施

  (一)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工作室开放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工作室应采取轮休“值班制”的运行管理模式,积极发挥工作室协管学生的作用,力求高效。

  (三)每学期开学初,教学管理办公室应将本学期开放的形式、时间、和地点等报院系,由学院领导审核后,统一向学生公布。

  (四)1-10学生可根据自己的特长和兴趣,选择拟定的工作室开放内容,也可自拟创作项目到工作室预约开放时间。

  (五)工作室应根据参加开放实验学生人数和实验内容等情况,做好相关的后勤保障工作。因故工作室不能开放的要提前在院内张贴通知、公告,告知学生。

  (六)工作室开放时,正常教学期间的开放由工作室负责人具体负责,在一定的时间内要到各开放工作室进行巡查,对学生进行相关指导。凡非工作时间内的开放,由一名工作室负责人带班,各工作室配备1名协管学生值班,解决开放时出现的故障,及时处理突发性事件,确保工作室开放的顺利进行。

  (七)学生进入工作室必须出示相关证件(学生证或学校准考证),凡是没有证件的学生一律不准进入工作室,在整个学习过程中必须将证件放在桌子上以备检查。

  (八)学生在工作室学习应遵守工作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损坏仪器设备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九)学生在实验项目完成后,应向教学管理办公室提交相关实验成果或项目展示,工作室须做好成果收集和展示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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