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与实验实训中心

哈尔滨广厦学院校园网用户守则

来源: 网络中心 时间: 2015-11-15

学院校园网是全校性的计算机互连网络,其服务对象为校内各部门、教职员工及在校学生。校园网所有用户必须遵守下列守则:

一、自觉遵守、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学院的相关管理制度,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与技术监督。

二、不得利用校园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三、不得利用校园网从事商业和其他任何盈利性活动。

四、不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资源与网络设备和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五、不在网络上公布不真实的信息,不散布计算机病毒,不以非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

六、网络上所有资源的使用应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

七、有义务向网络中心和各级网络管理员报告任何违反用户规定的行为和有害信息。

八、保证严格使用由网络中心分配的IP地址。遵守校园网的用户认证制度,并保证妥善保管自己的帐户、密码,防止被他人盗用。帐户和密码决不转借他人,由此而引发的信息安全问题由本人负责。

九、有权对校园网及其运行、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在对校园网的现状或网络管理工作人员的工作不满时,有权向实验与网络处投诉。

十、对于违反本守则规定的网络用户,网络中心有权停止该用户的服务,并向全院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提交学院给予相应处分的惩罚。

网络中心

2015年11月15日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4/04/15 09:4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