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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实训教学工作规范

来源: 哈尔滨广厦学院 时间: 2013-04-15

实习实训是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中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其任务是使学生巩固所学专业理论知识,了解与本专业有关的生产过程、生产技术和管理知识,掌握与本专业有关的基本操作技能,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素质和职业能力。

实习实训教学要努力为学生提供真实或仿真的职业氛围,积极探索 “产、学、研”相结合的新途径、新方法,力争使专业技能训练和考核与社会职业能力要求对接。为确保实习实训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工作规范。

一、实习实训内容与形式

1.专业认知实习(社会调查):目的是使学生全面了解生产、管理、服务第一线的一般过程和相关单位的一般情况。

2.专项实训:学生在掌握一定专业基础知识的基础上,到校内实训基地或校外实训基地参加专业基本技能训练、专项技能训练,掌握职业岗位技能。

3.生产性实习:学生在掌握一定专业知识和岗位技能的基础上,到工作现场实际岗位,学习专业生产过程、专业技术和管理知识,熟悉和掌握职业岗位工作能力。

二、实习实训教学管理职责

学院实习实训教学工作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实行学院、系二级管理体系,由实验与网络处、系和指导老师三个管理主体组成,三个管理主体的主要职能如下:

1.实验与网络处职责

(1)负责全院实习实训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工作;组织审定全院的实习实训教学计划、实习实训教学大纲和实习指导书。

(2)负责实习实训学期教学任务工作量的下达;审核实习实训场所,协调解决实习实训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深入现场进行实习实训教学的检查和评估。

(3)负责组织管理实习实训教学的考核总结工作。

(4)配合各系建立、建设校内外实习基地,协助各系校企合作的建设工作。

2.系职责

(1)组织制定实习实训教学大纲,实习实训计划等教学文件,编写相应的教材或指导书。

(2)组织做好教学实习实训工作。指导教师要选派教学经验丰富,对实习实训工作各环节比较熟悉,有一定组织能力的教师担任。

(3)按教学计划提前两周将学生的实习实训工作落实到位,并在实习实训前组织做好学生的思想动员、纪律与安全教育工作。

(4)深入实习实训现场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地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学院。组织做好实习实训指导、检查、督促、总结工作。

(5)按照就近原则,做好本系各专业的校外实习基地的开发与建设。

3.指导老师职责

(1)根据实习实训大纲,结合实习实训单位和学生的具体情况,制定实习实训计划和考核办法;做好实习实训工作的动员和安全教育工作,管理学生遵守实习实训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

(2)具体组织指导学生认真进行实习实训教学,完成实习实训任务;逐日做好学生考勤工作和填写实习实训日志,对违纪学生及时处理;引导和指导学生认真观察、思考、总结、动手实练;督促学生做好实习实训笔记;认真进行巡查和指导,注意安全生产管理,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保证学生人身安全。

(3)实习实训结束时,认真做好成绩评定和总结工作,并于结束后一周内上报。

三、实习(实训)教学文件、任务、计划的制定

1.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实习实训和基本技能训练项目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若需变更教学计划,应由所属专业教研室提出书面报告,系主任签批意见送教务处审核,报教学院长批准后方可实施,批件需交实验与网络处备案。

2.所有实习实训必须有实习实训大纲和指导书。实习实训大纲和指导书由专业教研室组织有关专业教师编写,教研室主任审查,系主任审核,由实验与网络处审批后下达执行。

3.实验与网络处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和教学进程表的要求,将实习实训任务下达给相应各系,各系组织相关专业教研室根据实习实训任务要求按时提出指导教师名单。

4.实习实训指导教师要认真填写《实习实训教学计划》、《实习实训授课进程》,按程序审批,于实习实训前一周报实验与网络处审核。

四、实习实训前期准备

1.实习实训前,指导教师应做好实习实训设备、工具、材料等的准备工作,组织学生进行实习实训动员,讲清实习实训目的、任务与要求。

2.指导教师在实习实训前应对实习实训过程进行精心周密的设计,并按实习实训教学单元编写教案,使全体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大纲规定的教学要求。

3.大型实习,应成立实习指导小组,设组长一名,组员若干名,组长由系主任或教研室主任指定。应提前与实习单位联系,确定校企双方人员。根据实习大纲要求,结合现场实际制定实习计划。

五、实习实训组织指导

1.指导教师应按照实习实训计划的要求全程参与组织指导工作,及时解决学生实习实训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要做好实习实训示范工作,使学生圆满完成实习实训任务。

2.指导教师对实习实训过程的安全负责。到生产单位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应请该单位安全部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实习实训过程中监督学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和人身安全。若发生事故,应及时负责处理,做好事故记录,并及时上报学院主管部门。对违反安全规程且不听劝导的学生,指导教师可停止其实习实训。

3.指导教师在实习实训整个过程中还应做好学生管理和思想工作,尤其应对学生进行职业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教育。

六、对实习实训学生的要求

1、要认真完成实习实训任务,做好实习实训笔记,写好实习实训报告。

2、实习实训期间,服从指导教师安排,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3、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实习实训纪律要求如下:

(1)实习实训期间一般不得请假,对特殊情况须持证明,并经系及指导教师批准,否则按旷课处理。

(2)严格遵守实习实训单位的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实习单位有关保密的规定。

(3)爱护公共财产,如有损坏丢失现象,照价赔偿。造成重大事故,须负相应责任。

(4)必须参加考试或考核,实习实训成绩记入档案,成绩不及格,必须补修。

七、实习实训报告

1.学生实习实训结束时,须按本次实训要求按时上交实训实习报告。

2.指导教师必须认真批阅实习实训报告,结合学生实训成果及学生实习实训中的表现,给出实习实训评语,评述学生实习实训中思想行为表现。

八、实习实训成绩考核

1.实习实训结束时必须对学生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以实操考核为主,结合笔试或现场口试。综合考核必须制定考核细则及评分方法。

2.实习实训成绩由实习实训报告、实习实训中表现和综合考核三项成绩组成(具体依专业性质而定),实训成绩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评定。

3.无实习实训笔记、报告等的学生不予评定成绩。凡实习实训期间请假超过全部实习实训时间的1/4者,或无故旷课三天以上(含三天)者,其成绩以不及格处理。

4.实习实训成绩列入成绩册。

九、实习实训总结

实习实训结束后,指导教师应在一周内向所在教研室提交书面总结、实习实训教学日志。各系做好存档工作。

各系应召开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对实习实训的评价、意见和建议,以改进下一次的实习实训工作。

十、本工作规范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实验与网络处负责解释。

附件:实习实训计划

实习实训计划

一、实习实训目的

二、实习实训内容、方式与要求

1.内容

2.方式

3.要求

三、实习实训时间、地点和单位

1.时间

2.地点

3.单位

四、指导教师

五、实习实训工作步骤及工作安排

六、成绩考核与评定方法

七、实习实训纪律

实验与网络处

201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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