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

图书验收工作细则

来源: 哈尔滨广厦学院 时间: 2020-11-01

图书验收是我馆文献建设部接收入藏图书的一道工序,为了保证入藏图书的质量、准确,特制订本细则。

一、清点验收工作

(一)对入馆的图书及时开包检查,对每种书的数量、定价等逐一核对,检验发票、清单和图书是否相符。

(二)发现图书破损、残缺、倒装等现象及时退回更换。

(三)发现多给、搭配的图书,立即向采访人员反映,确定为不符合我馆收藏范围的及时退回,属于本馆需要的、经采访人员同意可以入藏。

(四)验收无误后,开出入库单,及时到财务处报账。

二、赠书处理工作

(一)接收到赠书(包括交换图书)后,如果有清单,则对照清单验收图书。

(二)将所有的图书都整理上架后,及时通知采访人员,由采访人员确定需入藏的图书(对于有特殊意义的赠书则全部入藏)。

(三)将需要入藏的图书开出入库单,报财务处。

(四)不需入藏的图书单独存放,由馆里统一处理。

三、登录、盖章、贴磁条、贴条码工作

(一)图书上机验收后,在书名页及15页中下部盖馆藏章,如果无书名页,则在目次页的右上角盖章,如果目次页在图书底部,则在图书的第一页的右上角盖章。

(二)盖馆藏章要端正、清晰,一般不得盖在有内容处。

(三)粘贴磁条的时候,要尽量往书的里部放,遇到较厚的图书可夹放两根磁条。磁条夹放后应做到不被读者发现。

(四)条码标签贴在图书书名页的右上角上,如果无书名页,则贴在目次页的右上角,如果目次页在图书底部,则贴在图书第一页的右上角。

(五)粘贴条码要端正、清晰,一般不得贴在有内容处。

(六)登录时保证书名、责任者、版本、ISBN、出版社、价格等信息的准确性。

(七)保证及时供应分编人员的图书分编,以免出现怠工等现象。

四、登录账的打印及保管工作

(一)一批图书登录结束后,要及时打印个别登录账。

(二)打印的个别登录账与本批图书一起移交给图书分编人员。

(三)图书分编、典藏后,本批图书的个别登录账交文献采编部主任装订、保管。

图书加工工作细则

图书加工是我馆文献建设部的一道工序,由于全馆实现了计算机管理,所以目前的图书加工工作比较简单,但为了保证质量,特制订本细则。

一、打印新书书标

图书分编完成后,将打印机调整为厚纸状态,装上书标纸,使打印机处于联机状态,然后开始打印。

二、贴书标

(一)图书的书标贴在书脊离底部2厘米的位置上。如果图书很薄或遇到不适合贴在书脊部位上的,则将书标贴在图书书名页的右下角的位置上。

(二)图书书标粘贴完毕,应在书标外再覆上透明胶带,用来保护书标。

(三)所贴书标、覆膜必须端正、牢固。

图书典藏工作细则

为使我馆馆藏的管理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保证馆藏文献处于最佳状态,更好地发挥馆藏文献为学院教学科研服务的作用,特制订本细则。

一、文献验收

(一)验收范围

分编室分编加工好的文献,包括图书、期刊、非印刷型文献等。

(二)工作程序

1.分编室提前两天通知典藏人员验收文献,典藏人员如果手上没有积压文献应按时验收,如果有积压,应向分编室说明情况,并约定验收时间。

2.典藏人员按照“图书交接单”等依据与所验文献进行核对。种、册相符应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不符,分编人员应填写文献欠(还)交接单,注明批号、文献名称、著者、登录号等,一式两份,分编和典藏人员各持一份,然后办理交接手续。

3.检查所验收图书的加工是否达到《学校图书馆图书加工工作细则》的要求,如不合格则典藏人员有权责成加工人员重新按要求加工。

二、新书分配及各馆藏地点接书

(一)指导思想:读者至上、便于管理。

(二)分配原则:结合文献的思想性和学术性,使藏书能充分发挥效益。

(三)分配标准

1.普通图书首先满足样本阅览区(室)一个复本(计算机类图书选择有代表性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其次为阅览区(室),再次为书库。

2.工具书首先分配给工具书阅览区(室)。余下的:

(1)中文工具书,其次应保证样本阅览区(室),再次为各阅览区(室),多余复本分书库外借;

(2)外文工具书,其次分各阅览区(室),多余复本分书库外借。

3.特藏阅览区(室)藏书范围为:善本、珍本、大型资料书、地方文献、名人书籍、贵重的赠书、重要外文原版书。

4.声像资料:VCD、录音带、录像带、软件、光盘、随书光盘分数字资源部。

5.期刊合订本分配给四楼第一过刊借阅区(室)。

6.在分配过程中,若发现文献分类、编目中的错误,典藏人员应及时向分编人员提出改正,典藏人员不得擅自修改。

7.接书

各项加工工作完成后,典藏人员通知各藏书地点派人接书,经清点核实无误后在分配表上签字并取走图书。

三、藏书调拨

藏书调拨的原则与标准同新书分配一致。图书馆的任何图书只有典藏人员有权调拨,任何部门或个人未经典藏人员的同意无权调动任何图书,也不能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干涉阻挠典藏人员的正常调拨工作。典藏人员在调拨图书的过程中,应综合平衡、合理安排,不得以权谋私,不得为满足个别人或部门的非正常要求而破坏整体藏书规划和布局,影响藏书的利用。图书调出要事先通知藏书地点的负责人,并办理有关调拨手续。调拨的程序如下:

(一)典藏人员经过考察各藏书地点的藏书情况,综合平衡全馆的藏书布局、质量、使用周期以及复本情况,根据各藏书地点的藏书标准,制订图书调拨计划,经分管馆长批准后进行调拨。

(二)各藏书点需要补充图书时,应提出图书清单或范围,并注明理由,经典藏人员核实后按调拨处理。

(三)各藏书地点的图书不再使用时,要及时通知典藏人员,办理调拨手续。

(四)所有调入、调出的图书都要办理正常的调拨手续,并核实签字。

四、业务注记

要求典藏的所有新书都进行业务注记,在书目数据库中记录每册书的馆藏地点,图书调拨后也要在数据库中反映。

五、藏书注销

藏书的注销范围包括读者遗失的图书、破损严重无法修复的图书、工作中遗失的图书、剔除的图书、外赠的图书、销毁的图书等。

(一)赠书

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根据馆长的安排,典藏人员可以按事先确定的范围开列外赠图书清单,经分管馆长批准后办理注销手续,并在所赠图书上加盖赠书章,建立赠书账。

(二)查封与销毁

由于政治等原因禁止部分图书进行正常的流通阅览,必须进行查封或销毁时,典藏人员要根据馆长的指示,到各馆藏地点实地考察,开列出清单,注明种数、册数、书名、馆藏地点等,经馆长批准后报上级有关部门,并开始查封。需要销毁的图书要办理注销手续。如果查封的图书解禁后,典藏部门要及时通知有关藏书地点,使图书尽快投入流通阅览。除典藏部门外,任何人不得查封或销毁图书资料。

(三)剔除

为提高图书的利用率,减少书库的压力,典藏部门要经常性的开展藏书剔除工作。

  • 典藏统计

 

 

典藏部门负责全馆藏书的分配调拨,掌管图书财产帐目,并向馆长及办公室提供我馆藏书的各种数据。按照计算机管理系统的设计,按时打印各种报表,包括图书统计分配表、图书调拨统计表、图书注销统计表、馆藏图书统计表、图书注销账等。

这些报表或账目必须准确地反映全馆的藏书总量、各语种的藏书量、各藏书地点的藏书量、每种图书的馆藏地点、每年及每月的进书量、图书调拨记录、图书注销记录等。这些账目要求系统、完整、准确、清晰。

七、藏书清点

典藏部门要协助各藏书地点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藏书清点。各书库每五年清点一次;阅览区(室)(包括中文自科图书阅览区(室)、中文社科图书阅览区(室)、教材阅览区(室)、工具书阅览区(室))每二年清点一次,阅览区(室)工作人员交接时可同时进行清点、交接。清点按《中图法》分大类统计,然后统计每类实存图书的数量,统计结束后将结果分别存各藏书点和典藏部门,并上报分管馆长及办公室。

八、藏书复审

在馆长或馆长指定人员的主持下,进行藏书复审工作,提出复审意见,并对采访工作做出评价。要求深入调查研究,在广泛听取读者及读者部门工作人员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复审意见和藏书补充评价。结果报文献建设部主任、馆长及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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