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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广厦学院图书馆设置学科馆员的有关规定

来源: 哈尔滨广厦学院 时间: 2019-04-22

为了加强图书馆对教学、科研的服务力度,切实沟通图书馆与师生多方面的联系,我馆决定设置学科馆员,规定如下:
一、学科馆员的条件
(一)大学本科及硕士研究上以上学历,从事图书馆工作2年以上;高级职称优先。原则上有我校相关学科的专业背景。
(二)具有较宽的知识面,了解对口院系重点教学、科研项目的发展现状及对文献信息的需求。
(三)熟悉图书馆的馆藏结构、资源利用方式和手段,掌握计算机网络信息检索技术,具备综合利用各类参考、检索工具帮助用户利用图书馆和获取文献的能力。
(四)具备较强的汉语写作、英语阅读和公关协调的能力。
(五)具备良好的用户服务意识和敬业精神。
二、学科馆员的职责
(一)主动与二级学院图情教授联系,了解教师对纸质书刊、电子资源的需求以及重点教学、科研项目的情况。
(二)追踪本馆有关学科的馆藏变化,包括书刊、工具书、数据库的情况及其使用方法,并结合学科的需要,提出各种资源的采购建议。
(三)宣传新增加的文献信息资源和服务措施,编写各类宣传材料。
(四)制作网页,按学科进行网上资源的整合与链接,定期在网上发布新文献信息
(五)开展定题咨询服务和其他各类咨询服务,根据具体学科的特点与要求,为重点课题提供个性化服务。
(六)不定期地为教师、学生开展培训和辅导讲座,帮助他们掌握网上数据库的检索方法与技巧。
三、学科馆员的聘任及管理办法
(一)程序:学科馆员采取(1)个人申请、报名、竞聘述职(工作思路)、交馆评聘委员会审批、聘任;(2)办公会征求个人意见后直接聘任两种办法。一般聘期为两年。
(二)学科馆员数量以每个二级学院一名为标准。
(三)学科馆员工作计入个人工作量。
(四)学科馆员的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以个人书面总结形式(不少于1000字)交馆评聘委员会。评聘委员会就学科馆员完成的主要工作、数量程度等项内容,以及读者问卷调查、座谈会、收集读者意见等方式收集的读者反馈意见,作为对学科馆员进行考核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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